明德重工收回生产经营管理权
2015-07-09 10:25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因舜天船舶目前资金状况十分困难,明德重工重整无望,明德重工管理人决定收回破产重整阶段生产经营管理权。
7月8日,江苏舜天船舶再次发布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院申请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议案》。法院于2014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了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
2015年3月14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造船有限公司委托方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明德重工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然而,在法院受理明德重工破产重整案至法定期限届满期间,公司多次向明德重工管理人发函,提醒明德重工管理人及时依法履行职责,但公司迟迟未收到明德重工管理人任何重整延期或转入其他程序的通知。
2015年7月8日,公司收到明德重工管理人送达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明德重工管理人认为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十分困难,已无力调动资金来支持明德重工的重整,无力承担明德重工的重整重任。鉴于明德重工企业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社会影响大,经明德重工管理人会议讨论决定:收回公司在明德重工破产重整阶段的生产经营管理权,终止公司意向投资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