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约10年难见效
2009-11-10 08:37 | 大公网 船东动态
图:欧委会文件关注《香港公约》见效时间。图为印度西岸冲滩拆船情况
【大公报讯】欧洲委员会日前发表的政策文件中表示,《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又名《香港公约》)的实际影响不会在10年内出现,无助即时解决全球拆船工业安全和环保问题,欧盟或须更积极推动,令公约加快见效。
有关公约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于今年5月在香港通过,旨在提高全球拆船工业安全和环保水平,措施包括加强船舶设计、建造、营运及拆船安排规管,提高岸上拆船设施的环保标准,以及建立拆船商认证和汇报制度。不过,根据公约规定,公约必须在达到限定签约国数目等3个先决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在两年内全球生效。当时已有环保组织和工人组织呼吁,新公约必须得到成员国贯彻支持和执行,才可尽快得见成效。
IMO最终安排较宽松的日程落实《香港公约》,是由于当中仍存在不少技术困难,同时亦需要争取更多已发展国家支持推动,例如成立欧盟拆船基金和发展绿色拆船设施。
文件指出,国际海事组织为推动拆船业安全与无害环境而制定香港公约,固然值得鼓舞和予以肯定,但有关公约似乎难以在2015年前全球生效,而对拆船业运作模式的实际影响亦预料不会在2020年前出现,在解决现今拆船业的安全和环保问题的考虑上,似乎「远水不能救近火」。
欧委会特别提出,当欧盟分阶段在2010年和2015年淘汰单壳油轮,拆船市场将迎来更多废钢船,有关安全和环保危机将进一步升级,欧盟国家或许有需要缩短审议过程,直接实行《香港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