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负减排责任

2009-12-10 08:41 | 大公网 船东动态


国际海事组织(IMO)秘书长米乔普勒斯在哥本哈根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时,坚持由该组织亲自规管海运业碳排放量,并向与会代表宣传有关提高海运业环保意识的各项计划。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成员早前曾制定计划书,内容旨在由有关公约为海运业界制定减排规范和征税准则,而非由IMO担当主导,届时两者在业界环保事务上的职能或会出现重叠,业界甚至可能被双重征税。

米乔普勒斯在会上重申,IMO在规管海运业碳排放事宜上应扮演主导角色,又向与会代表列举各项以市场运作模式为本的减排措施,当中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和成立温室气体保偿基金。他指出,在IMO规管下,业界可通过改善船舶设计,2030年碳排放量可减低15%,亦可藉着转变营运方式,减低20%碳排放量。

不过,与会环保团体代表指责,海运业此前未有纳入在《京都议定书》规管之中,而IMO多年来一直未有积极推动环保概念,质疑其未有能力有效遏止业界减排。

另外,IMO在会议举行期间,另行安排宣传活动,内容主要围绕船舶营运指标和船舶能源管理计划,以及设立不久的「能源效益设计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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