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升级船舶能效管理服务

2017-06-08 07:51 | 中国船检 船级社


欧盟议会及理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通过了第2015/757号关于对航运二氧化碳排放监控、报告和验证法规,已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国际海事组织在2016年10月召开的第70届环保会(MEPC)上正式通过了《MARPOL》附则VI的修正案,增加油耗数据收集系统,将于2018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油耗数据收集系统适用于50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适用船舶应增加第二部分——船舶油耗数据收集计划至《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公司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包括油耗数据收集计划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经船旗国主管机关或认可组织批准。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对相关油耗数据进行监测。之后每年6月1日前,《排放报告》应经船旗国或认可组织检验合格。

自2015年7月1日欧盟2015/757法规生效,目前有关二氧化碳排放监测和报告进入到实质阶段,已成为各船东和公司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协助船东和公司同时满足欧盟法规和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要求,中国船级社(CCS)通过与上海船舶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开展试点船合作,从公司现有的管理模式和船舶实际操作出发,编写了《船舶CO2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实施指南》,该《指南》将对公司在MRV的准备和实施方面起到指导性作用。《指南》内对欧盟法规和国际海事组织要求进行了归纳、整理,结合了欧盟颁布的有关MRV实施的相关授权和实施规则内容,考虑ISO 14065对公正性、投诉和信息发布方面的要求,内容包括:总则、监测计划的内容和要求、监测计划的评估、排放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排放报告的验证、沟通和记录、利益冲突的避免、投诉和申诉、特殊验证、《监测计划》模板十部分。

为保证监测和报告的数据真实、合理,减少和避免不实陈述的发生,CCS在现有船舶能效管理系统进行整体升级,增加了MRV监控、报告和核查功能。系统由船端、公司端和船级社端组成,通过船舶理论数据、历史数据、同类型船数据、同航线数据对比,识别船舶报送的异常数据,提示异常范围,保证数据质量。同时,实现系统排放报告的生成、存档和输出,满足IMO和欧盟有关数据交换的要求。系统的上线既会帮助公司降低能效管理方面的成本投入,又能提高管理效率,节省人力时间。

CCS作为多个船旗国的授权组织和欧盟国家认证机构认可的验证方,也为适用要求的船舶提供《监测计划》的审批和《排放报告》的验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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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CCS船舶能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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