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推出船舶能效数据采集监测系统
2017-08-17 08:27 | 中国船检 船级社
2017年7月7日,国际海事组织(IMO)第71届环保会批准了《2017船舶燃油消耗数据主管机关验证导则》和《2017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建立和管理导则》两个法规文件,标志着IMO已完成了燃油消耗数据收集机制相关实施文件的准备工作。
作为国际海事组织海运节能减排战略三步走的第一步,IMO第70届环保会278号决议通过了关于燃油数据收集系统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要求每艘50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从2019年开始,在该日历年和其后每一日历年或日历年中相应的月份,收集本MARPOL附则VI附录IX规定的数据,经主管机构验证后,向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提交。之前的2015年5月,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关于对海运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进行监控、报告和核查以及修订法令2009/16/EC》,要求抵离欧盟成员国管辖港口以及成员国管辖港口之间的航行中的5000总吨以上船舶,自2019年起,将船舶在整个报告期内的CO2排放和其它相关信息的排放报告经验证合格后,提交欧委员会和相关船旗国主管当局。中国政府主管机关也提出了相应的能效指标及统计报告要求。
上述法规和要求的实施标志着航运业开始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国际航行船舶能效相关数据采集、验证和报告将成为航运企业的常态。不同法规对能效数据的采集要求不同,尽管船舶和航运企业并不缺乏船舶能效相关数据,但数据大多分散在船岸的抵离港报、午报、航海日志、加油单据、油类记录簿、航次报告等文件中,数据采集范围和格式、统计标准和报告格式不统一,难以有效满足船舶监测、验证和报告要求。且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过程繁琐且易出差错,追溯困难,给船舶和企业增加了很多困难和行政负担。基于此,中国船级社开发了“船舶能效数据采集监测系统软件”。
“船舶能效采集监测系统软件”以航次(航段)为基本单位,采集抵离港名称、抵离港时间、燃油消耗和加装数量、航行里程、载货量等能效相关数据。该软件既可进行能效相关基础数据的监测,也可以实现统计分析、生成基于不同目标的排放报告等功能;既可以作为采集软件单船独立运行,也可以配套中国船级社现有“船舶能效管理系统”使用,将采集数据自动导入该系统,从源头上保证能效数据的准确性,且导入数据范围可按公司或船舶进行授权,兼顾企业的不同管理方式,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性;既可为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数据验证提供可靠的数据来源,也可以根据企业需求,通过邮件或接口等方式将数据自动上报航运企业的相应服务端,为航运企业能效相关数据的统计、监测和报告管理提供便利化、多样化的服务。
中国船级社免费提供船舶能效数据采集监测应用软件,安装简单易行。软件开发最大限度地考虑了企业计算机配置现状,以期降低企业安装、运行和维护成本。软件具有中英文双语功能,该应用软件可满足不同法规对船舶能效数据的采集和报告要求,助力航运企业能效相关数据采集、报告和碳排放核算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