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冀东油田2018年船舶运输守护船类
2018-01-25 15:37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招标】冀东油田2018年船舶运输守护船类
项目名称 冀东油田2018年船舶运输守护船类(三用拖船)
项目编号 DYT-0007168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冀东油田2018年船舶运输守护船类(三用拖船)
2.招标编号:J18-0003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冀东油田2018年船舶运输守护船类(三用拖船)
4.服务地点:冀东油田作业海域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合格。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冀东油田公司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技术要求:
(1)船舶必须是三用拖船且为正规船舶制造厂制造,船舶必须符合地方船检或中国船级社的要求,并在地方船检或中国船级社进行备案及年检;
(2)船龄为15年(含)以内。船舶应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
(3)船舶证书、船员证书齐全有效,油舱舱容表真实有效;
(4)船舶至少具备双机双桨;
(5)船舶满载吃水不大于5m;
(6)船舶航区为近海及近海以上航区;
(7)船舶配备通用报警器、探火报警器;
(8)船舶机舱配备内循环冷却系统;发动机排气管(烟囱)须安装防火网(罩);
(9)船舶至少具备磁罗经、雷达、GPS导航仪、AIS、测深仪、气象接收仪、搜救雷达应答器、紧急无线电示位标、2台及以上VHF双向无线电话设备;
(10)船舶主机功率≥2500kw;
(11)具备拖拽平台、侧推或者全回转能力;
(12)船舶具备消防炮;
(13)在船舶的两舷设有营救区,并尽可能远离推进器,营救区应当有醒目标志。营救区长度不小于载货甲板长度的1/3,宽度不小于3米;
(14)甲板上设有露天空间,便于直升机绞车提升、平台吊篮下放等营救操作;
(15)营救区及甲板露天空间处于守护船船长视野之内,便于指挥操作和营救;
(16)守护船应当配备1艘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的救助艇;至少1只探照灯,可以提供营救作业区及周围海区照明;
(17)至少有3名船员从事落水人员营救工作;至少有2名船员可以操纵救助艇;至少有2名船员经过医疗急救培训,能够承担急救处置、包扎和人工呼吸等工作;
(18)具备冰区B级加强;
(19)船舶文件应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油污染应急计划等船舶文件;全部船员配齐,证书齐全有效适任,以及船舶保险单副本、船舶油污险及船东对船员责任险保单副本;
(20)向招标人提供部分船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船体说明书、轮机说明书、总布置图、舱容图;
(21)保险要求:船舶公司应为船舶投保船舶一切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船员险(每人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为油轮及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油类物质的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等;
(22)守护船应当配备能够满足应急救助和撤离人员需要的下列设备和器具:1副吊装单架、1副铲式担架;2副救助用长柄钩;至少1套抛绳器;6只带自亮浮灯、逆向反光带和绳子的救生圈,绳子长度不少于30米;具有简易包扎和急救的医疗用品;营救区舷侧的落水人员攀登用网;至少配备两种通讯工具,保证守护船与被守护设施和陆岸基地随时通话;配备3m及以上宽度的安全网、攀爬网及至少单侧有扶手的跳板,至少一部固定电话或固定手机、至少12组救生信号,2套抛绳器。
8.本项目估算金额为550万元;
用于冀东油田作业海域,提供移动作业平台或固定导管架采油平台及人工岛守护、补给用品等,负责平台井间移位引航、护航,海上应急演练及救援,负责冬季航道及登陆点泊位破冰工作等。船舶全年预计使用190天,启停用时间及具体服务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结算价格按照实际使用期限付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1)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2)具有法人资格的船舶公司,且对拟投入本项目的船舶实际经营并拥有所有权。
2.资质类别及船舶证书要求:
(1)具有合格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营业范围适用于招标人所在的作业海域)
(2)拟投入船舶具备合格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营业范围适用于招标人所在的作业海域)及船舶证书,船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海上船舶吨位证书》、《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3、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并取得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拟投标船舶取得海事局颁发的安全管理证书,以上两个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主要人员(含操作人员)要求: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配齐相关机构及管理人员,配齐与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等,船长、轮机长和高级船员必须具备海事部门颁发的适任证书,船长、轮机长要具备两年以上海上实际岗位工作经验;
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2017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服务合同、甲方验收证明、结算单及发票;
6.财务状况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2014年-2016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7.信誉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名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安全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一般及以上水运交通事故、严重环境事件;
9.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1-25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1-29 16:30:00.0
凡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8 年1月25日至 2018年1月29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4 时 30 分,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2-02 08: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 王彦
联系电话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
邮箱 1773620919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