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化:泉州船舶收到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2018-01-25 12:11 | 智通财经 船舶股票


泰山石化(01192)发布公告,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泉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收到厦门海事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6)闽72民初251号)),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2016)粤01执552、553号之一)。

根据该民事判决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撤回有关对泉州船舶的诉讼请求。而广东振戎已质押泉州船舶债务以担保浦发银行授予广东振戎若干贷款,就有关担保权利等附属权利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浦发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将该应收账款折价或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优先受偿,但以人民币14亿元为限。

另外,该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涉及广东振戎与其债权人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冻结广东振戎于泉州船舶享有的到期债权(在人民币2.49亿元限额内)。

此外,该公司现就该民事判决书及该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对公司及集团的任何显着影响正寻求法律意见及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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