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船国造?美国欲重振造船业

2018-05-25 17:19 | 国际船舶网 国外造船


到2040年在美国建造50艘以上的船舶,要求美国30%的LNG出口必须由挂美国旗的船舶运输。“国船国造,国货国运”,作为造船工业立法最早的国家之一,在特朗普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和反全球化政策下,为振兴美国造船业解决更多就业,美国正在酝酿新“琼斯法案”。

振兴美国造船业法案要求建造50艘以上船舶

美国参议员Roger Wicker和国会议员John Garamendi提出一项名为《振兴美国造船业法案》的法案,该法案一旦获得通过,将要求一部分LNG和原油出口使用美国建造的船舶。这一立法将是美国现阶段对琼斯法案的重要支持。

Wicker表示,这项两党合作的法案将要求到2040年在美国建造50艘以上的船舶,从而支持美国造船业,并创造数千个就业岗位。

“这项法案将会加强我们的造船业,并认识到拥有更多挂美国旗的船舶来运输我们日益增长的石油和天然气出口的重要性。中国、印度和其他国家正在大力投资造船能力,美国必须跟上。”Wicker指出。

Garamendi 称:“国会长期以来一直忽视我们的海事行业,以至于我们现在只有数十艘商船和1800名海员,不足以在危机时期保证足够的航运支持。该法案旨在通过美国能源出口来繁荣美国的造船业、航运业,而不是继续将这些工作外包给中国等国家。我相信这一法案是美国成为一个海事、航海国家的长期战略投资的开始。”

美国造船供应商协会和美国海事官员都表示支持该法案,因为该法案有助于美国的造船业、扩大美国的基础设施和专业知识。钢铁行业的代表和工会领袖也支持这一法案,他们相信该法案将支持国内的钢铁行业,并提高国际竞争力。

一年前,Garamendi向美国国会提交过一份名为《振兴美国海事法案》的两党议案,要求美国30%的LNG出口必须由挂美国船旗的船舶运输。美国国会的数据表示,该法案已经提交给能源小组委员会。

上述法案出台与美国LNG出口增长相协调,美国LNG出口在2017年同比增长了三倍。美国能源信息署(EIA)的数据显示,2017年,美国LNG出口量达到了19.4亿立方英尺/天,高于2016年的5亿立方英尺/天。所有出口的LNG均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Sabine Pass液化终端,出口至25个国家。

除了路易斯安那州的Sabine Pass和马里兰的Cove Point之外,还有四个项目预计即将开始运营:2018年开始运营的格鲁吉亚Elba Island LNG项目、路易斯安那州Cameron LNG项目,以及2019年开始运营的得克萨斯州Freeport LNG和Corpus Christi LNG项目,这将使美国LNG出口能力在2019年末达到96亿立方英尺/天。

EIA称,预计美国在2020年将超越马来西亚成为世界上第三大LNG出口国,仅次于澳大利亚和卡塔尔。

此外,根据BIMCO的数据,美国海运石油产品出口在2017年达到有史以来最高的年度水平,无论是按出口量还是吨英里需求。

美国是造船工业立法最早的国家之一

早在1789年,美国就明确规定,在美国沿海和内河营运的船舶必须是美国船厂建造的船舶。1890年公布的关税中规定,对为建造舰船而进口的钢材免征进口税。此后还有一系列的法律和规定直接或间接地保护了舰船工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由于军备竞赛和国内鼓励政策,美国增加了许多船厂,生产能力大增,舰船产量出现高峰。

1920年前后生效的“琼斯法案”又称“海运商业法案”,其规定:在美国境内航行的船舶必须由美国制造,并在美国登记;船舶的所有权至少有75%是美国公民拥有;船员必须美国公民。如果经美国航运管理局的批准,外国公司可以短期租用美国船舶在美国港口之间从事贸易活动,或外国船舶暂时在美国国内航线从事运输。以此支持美国就业和美国国土安全。

30年代初期,由于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而使美国造船工业处于低潮。1935年,美国商船队老化和船舶拥有量减少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改变这种状况,美国政府制定了"1936年商船法"。这是对造船和海运业实行补贴的全面法律,主要内容是由政府向美国船厂造的美国船提供造船和船舶改装差额补贴,以鼓励船厂多造船和航运公司买国产船。

50年代日本商船产量跃居世界首位,其他远东国家或地区的造船工业也有了较大发展。此时的美国造船业生产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日益突出,本国船东不愿意向国内船厂订货,商船生产处于停滞状态,60年代商船的年平均下水量仅30万载重吨。为提高美国造船和航运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美国政府于1970年对"1936年商船法"进行了修改,制订了"1970年商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于在本国进行的船舶建造提供相当优惠的补贴。它规定:凡雇有美国船员,挂美国旗,并从事美国对外贸易运输的船舶,政府可提供建造差额补贴,补贴额度可达船价的50%;对于符合上述条件船舶的改装,政府也给予补贴。这项政策的实施,刺激了国内船主订货和船厂生产的积极性。

为了不使美国的造船能力有很大削减,政府还分别于1982年和1985年作出规定:凡是国防部系统所需舰船的建造、改装、维修和设备更新,都必须在国内船厂进行;航行于某些特定航线或进行国内贸易用船必须是美国籍和美国造的船舶,对这些船政府继续提供建造或改装差额补贴,某些船只的补贴可达总价的50~60%。因此,虽然美国舰船工业处境艰难,但美国不会放弃它海上军事大国的地位,政府对造船能力的削减也只是许可的范围之内。

为了促进本国造船工业的发展,1997年美国实施了"造船能力维护协议"。这项政策实际上是美国政府为本国船厂建造商船提供了一种新形式的政府补贴。其核心内容是凡持有美国海军军船订单并兼造商船的船厂,可以从美国海军合同中得到与商船建造成本成一定比例的补偿金。补偿金的额度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商定。实施这项政策的目的在于鼓励私营船厂从事商船建造,从而加强美国的造船工业基础,降低海军的业务成本。目前纽波特纽斯船厂已提出资格申请,预计不久之后,美国其它几家主要大型船厂和部分中小型船厂也将提出资格申请。

1993年10月,克林顿总统向国会正式提出了发展船舶工业的策略和措施,它就是"振兴美国造船工业,进军国际船舶市场计划"报告。该计划的出台说明,船舶工业已作为振兴美国经济重要的一环和战略性的基础产业而受到美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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