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
2018-06-06 15:59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招标】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
招标编号
06-1259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4日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
招标条件
招 标 人
合肥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
卖方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合肥外贸综合码头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随机备件和配件,随机工具和附件等,如上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车、检验、技术服务、验收(含相关部门设备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检验证书、交付使用、人员培训、随机图纸及资料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工期
合同签订后30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钥匙)
交货、安装地点
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招标方式
■公开;□邀请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舶建造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且船长不低于40米的趸船(或不低于500吨位的船舶)建造业绩,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能准确反映出符合上述要求的各要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参加资格审查。
报名资料
联系人 王彦
联系电话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
邮箱 wangyan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