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口沉船事故失事船曾被查出无证船员上岗
2018-07-16 16:10 | 新京报 船舶动态
昨日凌晨,在上海吴淞口64号灯浮附近水域,“顺强2”轮与“永安”轮发生碰撞事故,“顺强2”轮已沉没。
记者从上海海事局获悉,上海海事局、东海救助局、上海海警、中国海警局东海分局、上海渔政等单位已开展搜救工作。截至昨日14时,有3人获救,10人失踪。
事故
两船相撞致13人落水
昨日下午,上海海事局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凌晨1点38分上海海上搜救中心接报,“顺强2”轮与“永安”轮在吴淞口64号灯浮附近水域发生碰撞。据了解,“顺强2”轮上共有13人,载卷钢3000吨,由南京至广州。碰撞事故导致“顺强2”轮沉没,船上13人全部落水,其中3人获救,10人暂时失踪。截至记者发稿时,搜救单位仍未发现这10名失踪船员。
据介绍,上海海上搜救中心接报后,立即协调上海海事局“海巡01014”等10艘海巡艇前往搜救,联系2艘拖轮、2艘打捞船前往现场,播发航行警告,推测落水人员漂流轨迹。同时,协调东海救助局、上海海警、中国海警局东海分局、上海渔政等单位派力量参与搜救。
昨日5点23分,救助直升机B7361起飞前往现场搜救。9点55分,东海救助局潜水员抵现场,进行水下探摸。15点40分,潜水员再次下水,完成对沉船驾驶台部位探摸并开始对生活区进行探摸,至17点03分出水时,未发现失踪人员,打捞出1块舱盖板。
据悉,上海海上搜救中心将进一步扩大水面搜寻和陆域巡视范围。
同时,安排专人对相关水域进行监控,做好现场警戒,严防次生事故。
背景
失事船只曾被查出无证船员上岗
根据“顺强2”轮经营公司官网显示的船舶信息,“顺强2”轮可载货3270吨,建成日期是2003年7月10日,目前下水营运已有15年。
该船曾在2011年时被连云港海事局检查出存在无证“船员”冒名顶替上岗的情况。据连云港海事局通报,2011年10月14日上午,执法人员对靠泊于连云港港3号泊位船舶“顺强2”轮签证时发现,该轮船员陈某持花300元购得的“水手适任证书”冒名顶替上岗。
■ 链接
轮船经营公司有事故记录
记者了解到,“顺强2”轮的经营者为“江苏全强海运有限公司”,2011年,该公司曾被江苏省名牌事业促进会、江苏省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江苏省十佳海运企业”称号,2016年,又获颁南京船舶检验局诚信单位。
据海事部门公开信息和媒体报道,江苏全强海运有限公司运营的“顺强28”轮曾发生过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将一艘汽渡轮“拦腰撞沉”,同时该公司也因为违反相关航运规定被通报批评。
据江苏海事局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3月15日19:06左右,“通常汽渡11”轮与“顺强28”轮在长江常熟段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汽渡轮沉船,33名人员遇险。当时风雨交加,海事部门随即派出24艘艇前去搜救,周围的船舶也加入到抢救中,成功救起31名遇险人员,另有1名旅客失踪,1名船员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10月,该公司还曾因“未按照海船员值班规则安排船员值班”被平潭海事局进行过行政处罚。
据平潭海事局官网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2017年10月10日,“顺强21”轮锚泊在平潭苏澳锚地,船舶仅留三人在船值班(船长林克银,三管轮张建水和厨工一人)。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对“顺强21”船舶经营人江苏全强海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顺强21”船长林克银罚款人民币陆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