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发文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
2018-07-31 08:56 | 人民政协网 船舷内外
30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采访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日在浙江宁波召开现场会,多措并举推进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工作。
据介绍,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已成为影响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其中又以砂石运输船为突出代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7月,全国水上共发生砂石运输船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事故36件、死亡失踪89人、沉船16艘,分别占同期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件数、死亡失踪人数及沉船艘数的34.3%、62.7%、33.3%,在导致人员死亡方面的占比最高。
交通运输部一直高度重视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采取务实措施,从砂石市场、航运公司、船舶和船员等多方面入手,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管控。按照要求,各地海事机构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尤以浙江宁波和台州地区为代表。
推进会上,宁波、台州两地市政府及海事机构代表现场介绍了有关情况,共享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坚持依托地方政府,形成多部门联动,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的综合治理格局;二是坚持开拓创新,分别探索形成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科技、司法、综治的宁波“五维治理”模式和“行政处罚、违法移送、行政强制加促成拆解”的台州“3+1”执法模式;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一方面,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将责任船东和船员等的信用信息纳入地方征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另一方面,积极研究疏导措施,通过培育有效的海上运力,降低合法海船的经营成本,引导正规海船参与砂石运输。如上扎实举措,不仅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海事的监管难题,而且也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现场推进会议在总结两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海事系统深化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如下要求:一要拓展政府部门协作的深度。充分利用好当前国家治理海砂违规进入建筑市场专项行动的契机,在多部委、多部门合作框架下,推动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二要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推进综合治理,重点堵住装卸源头,管住船舶源头;三要突出依法惩戒的强度。认真研究和评估相关海事执法程序标准并进一步优化完善,研究建立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的检查、处置、遣返和刑事移交的程序,形成系统的惩戒操作体系;四要扩展综合治理的广度。加强诚信管理,研究建立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相关责任主体的黑名单,将违法船舶的船长、公司及其船东,以及对抗执法和肇事逃逸的当事人的信用信息纳入各级政府的征信平台,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的作用,从市场准入、融资保险、高端消费等多维度、多角度加大制裁力度,形成对违法经营者的持续约束,迫使内河船船东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