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建1艘高速客船设计、送审、建造采购项目

2018-09-19 15:01 | 国际船舶网 公告公示


【招标】新建1艘高速客船设计、送审、建造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180918

受泉州市海上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新建1艘高速客船设计、送审、建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设计与建造38~42米、乘客199人,航行于福建泉州沿海水域航区的双体全铝合金高速客轮。

2、 最高限价:3500万元人民币

3、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设计、建造完毕,并经采购人及中国船级社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指定码头。

4、质保期:船舶整体保修期为壹年。

5、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5.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合格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并与本次招标内容和服务要求相适应的设计与建造资质,能够独立完成船舶的设计、送审、建造任务的船舶建造厂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1.2 投标人必须具有足够的财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涉及重大经济诉讼、执行案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

5.1.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交付一艘(提供船检证书)船长38米以上、航速不低于28节、199客位及以上的双体全铝合金高速客船的业绩。

备注:①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承接并负责设计、建造;②投标人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和中国船级社等船检部门出具的入级证书、交船文件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如果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本条款规定的船舶材质和船长(不少于38米)、航速特征信息的,则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如船检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或船检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标明关键特征信息进行补充佐证,否则视同为无效业绩。

5.2.1 投标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5.2.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报名期限: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地点:6.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0月  19   日上午09:00之前提交

8、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 10 月19 日上午09:00在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大厅

联系人  王彦

联系电话   17736209196     0312  -5535197

邮箱  wangyan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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