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曹阿民呼吁推广港口绿色岸电
2019-03-08 08:51 | 人民政协网 船舷内外
“你知道吗?一艘集装箱货轮靠港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相当于100~300辆重型卡车;一艘邮轮靠港期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则大致相当于2200辆重型卡车……船舶排放污染属于长期被忽略的状态。”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曹阿民提供的一组数据让人震惊。“在船舶排放污染对区域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压力的背景下,加强港口绿色岸电推广就成为题中之义。”
2018年,曹阿民参加了上海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组织的相关调研。通过调研,他得知,如果使用绿色岸电,能使靠港船舶减少高达9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先行一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稳步建成。但真正在实施中,却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港口不想建、船舶不想用”的窘境。
据曹阿民介绍,截至2018年11月,长三角区域江、浙、沪港口高压岸电设备共建成27套,但目前总体利用率仅为40%左右,平均每月接电时间在30~200小时不等。“究其原因,与建设运维投资大、经济效益不明显、管理标准规范不健全、尚未出台强制性政策措施、现有激励机制力度有限等都有关系。”
在上海市政协调研成果的基础上,曹阿民专门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提案,希望在国家层面为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港口绿色岸电推广应用工作建言。
“要加快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的同时,加强应用示范。”例如,他建议,针对岸电供电频率转换、岸电装置接口对接、油路电路安全切换等关键问题,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交通、电力及港口企业等多方合作模式,加强港口自主技术示范应用,逐步消除船东的安全顾虑。
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成本分摊机制,优化管理审批流程。曹阿民认为,应加大对岸电设施补贴支持范围、提高使用环节的补贴标准,提升投资方及运维方、船舶改造方积极性;同时出台专项用电优惠政策,可参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减免扩容费、基本电费等费用,降低港口、船东用电成本;并简化政府部门岸电设施建设审批流程,鼓励港口企业优化内部管理,主动对接船东提供服务。
此外,曹阿民提出,应借鉴美国纽约港、德国汉堡港等管理经验,在国家层面出台强制规定,要求靠港船舶必须使用岸电;并明确在用、新建船舶安装受电设施,老旧船舶限时改造,并在区域联动实施。同时,加快完善岸电接口、设施校验等标准,提升岸电技术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