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债权人申请重整,天海防务称提供良好契机

2019-03-26 08:47 | 国际船舶网 船舶股票


由于无力偿还七O四所387.2万元的合同欠款,天海防务近日被七O四所申请进行重整。对于天海防务而言,重整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不过,如果重整失败,天海防务也存在被宣告破产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3月22日,天海防务披露了《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应诉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七○四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天海防务的公告显示,2016年11月25日,七〇四所与江苏大津绿色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大津绿色能源)签订了多功能海上施工平台电力推进包采购合同,价格为968万元。2017年6月15日,七〇四所、大津绿色能源与天海防务签署三方协议,约定由天海防务承继大津绿色能源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之后,七〇四所安装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天海防务仅就上述合同支付货款580.8万元,还有387.2万元欠款至今仍未支付。七〇四所曾多次催讨,天海防务也复函承认欠款人民币387.2万元,但无力支付。

天海防务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七〇四所的申请能否被受理、天海防务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天海防务都将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天海防务认为,债权人申请天海防务进行重整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天海防务拥有研发设计、总装制造、工程监理等完整的船舶和海洋工程产业链,已涉足军民融合领域,各项业务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受公司债务风险的影响,在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遇到较大困难,如果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了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不过,在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天海防务可能面临债权人通过司法方式主张权利的风险,这可能糊使天海防务经营受到严重负面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面临经营中止的风险。另外,如果法院受理债权人的重整申请,天海防务也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股票也将因此被终止上市。

在关于重整事项的公告披露之后,天海防务在3月24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天海防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破产重整的具体流程,详细说明从法院收到债权人七〇四所提出的破产重组申请到作出受理裁定,尚需履行的审批、报备等程序,以及法院作出受理裁定后的后续流程和相关安排。

深交所同时要求天海防务结合现有债务规模、逾期债务金额及类型、资产冻结情况、债权人已采取的追偿措施、公司偿债资金筹集情况等,详细说明后续偿还债务的安排,并说明公司是否已出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以列表方式说明所有对外担保情况以及目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楠资产、股份及账户冻结情况。同时说明刘楠目前股份质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质押股份数量、质押比例以及是否达到平仓线等,并说明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等风险。

与此同时,由于拖欠民生银行1.5亿元贷款,天海防务名下部分银行账户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被冻结账户内还有余额5.84万元。天海防务解释称,冻结的原因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要求公司提前偿还1.5亿元贷款本金及约121.8万元利息,公司无力及时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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