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海船附加标志应用指南》6月1日生效

2019-05-15 15:05 | 中国船级社 船级社


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中国船级社(CCS)对《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2章附录1的附加标志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每一个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研究其内容及技术要求指向,编制了《海船附加标志应用指南》,将于2019年6月1日起生效。

该指南所含入级符号及附加标志均基于现行有效的规范、指南以及可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不包括规范历史版本的附加标志。

《海船附加标志应用指南》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六方面:

1、编制指南所参照的规范、指南以及可接受的其他等效规定;

2、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的授予条件;

3、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按照船舶类型、航区或航线限制、特殊任务、货物与装载特性、特殊性能、自动控制、特殊设备和系统、特殊检验、环境保护和货物冷藏装置等分类,并明确其标识要求和排序规则;

4、附加标志的中英文对照及内容解释;

5、船舶类型附加标志按照干散货类、集装箱、液货类、气体运输类、滚装类、客船类、近海作业类、工程类、挖泥船、非自航类和高性能类等归类,并给出各船型与不同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之间的适用关系;

6、按照船体、轮机、电气等不同专业划分,给出授予附加标志所需满足“设计/审图技术要求”和“建造/营运检验技术要求”的具体规范、指南以及可接受其他等效规定的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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