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9年修改通报7月1日生效
2019-06-27 21:39 | 中国船级社 船级社
背景介绍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9修改通报,完善了CCS规范标准体系,顺应了国内船入级的市场需求。提高了可操作性,如优化了船首底部砰击强度评估方法,增加了砰击压力极值计算所需的相对运动数据的计算公式,简化了相关计算工作。结合近年我社的研究成果、解决了业界实际需求,如根据不同系统的配置情况,补充完善减压管路和调距桨传动装置等系统冗余的不同配备要求;补充尾管后轴承双斜率计算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了动力定位系统的最新技术要求,涵盖前沿技术的应用,如一字排运行、闭环运行、电池技术等,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要求且满足业界实际需求。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入级规则篇:
新增有限航区船舶建造后检验的说明;新增“Woodchip Carrier(木屑运输船)”、“AS(自主船)”等附加标志,修订“Asphalt Carrier(石油沥青船)、Loading Computer(装载仪)”等附加标志;新增消防员用便携式防爆双向无线电话、苏伊士运河探照灯等产品的持证要求;新增自动控制附加标志相关检验要求。
轮机篇:
新增了IACS UR M78低压气体燃料发动机安全要求;纳入了芬兰瑞典冰级规则最新航行冰区的加强要求;补充尾管后轴承双斜率计算的相关技术要求;修订完善减压管路上备用减压阀的设置要求、双套调距桨传动装置备用泵配备要求、锅炉安全阀试验条件和压力设置要求、灰铸铁材料使用限制、固定式压力水雾灭火系统保护处所排水附加要求、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区域的燃油舱位置、主机起动空气系统及调速器和超速保护要求、水润滑尾轴承的长度、人力操舵装置的适用条件、锚机工作负载计算的条件等。
电气篇:
澄清了谐波监测的适用范围;修改应急发电机的电力保护要求;澄清固定式灭火系统的释放不应导致自动切断机器处所风机和油泵的规定;纳入URE18对蓄电池详细记录表和维护程序应在适当时纳入到船舶操作维护程序中的要求;新增照明用LED灯具性能标准要求。新增低硫馏分油温度/粘度和燃油冷却系统膨胀柜水位的监测和报警要求;澄清油雾浓度监测的等效措施。
其他:
第8篇修订了第10章石油沥青船补充规定和第11章动力定位系统的技术要求。第9篇纳入了IACS CSR的最新修改通报及编辑性修订。第10篇新增有限航区船舶的建造后检验要求、明确R2/R3航区内航行的客船上层建筑或甲板室使用铝合金带筋板的要求。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9年修改通报于2019年7月1日生效,生效后替代2018年第2次变更通告(2018年9月版)、2018年第1次勘误通告(2018年10月版)、2018年第3次变更通告(2018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