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关于国内入级海船开展入级符号变更检验的通告

2019-07-05 22:43 | 中国船级社 船级社


中国船级社自 2006 年为中国国内入级船舶推出 CSAD入级符号以来,受到业界的广泛欢迎,国内入级规范及相关操作机制,为中国水域航运安全和保护环境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响应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支持中国船舶制造业走出去,中国船级社近年来经过研究和实践,已经将中国国内入级标准与国际有限航区入级标准协调一致。为方便业界对于中国船级社入级符号的统一标识和使用,中国船级社将把国内入级海船的 CSAD入级符号结合船舶定期检验转变为 CSA 入级符号。

中国船级社已经发布《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9 年修改通报,已将《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的最新内容纳入《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 10 篇“有限航区船舶”,自 2019 年 7 月 1 日生效。中国船级社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对于持有国内入级证书并授予 CSAD入级符号的海船,结合检验逐步更换入级证书并授予 CSA 入级符号,同时授予适用的有限航区附加标志。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航区附加标志的变更

现有《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和《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中的航区划分为远海、近海、沿海、和遮蔽航区,与主管机关的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相对应。上述船舶的入级符号变更为 CSA 后,入级证书中使用《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中定义的有限航区附加标志,原近海航区对应 1 类航区(R1),沿海航区对应 2 类航区(R2),遮蔽航区对应 3 类航区(R3),远海航区将按特定航线授予附加标志,不再与法规挂钩,原法定适航证书中的核定航区维持不变。

变更入级符号的相关检验要求

01持有 CSAD 国内入级证书的海船,其入级符号变更一般应结合最近一次船舶特别检验进行。应船东要求也可提前进行,但检验范围应不低于特别检验。

02对于原持有 CSA 入级证书的船舶或五年内由国际航行转入中国国内航行(包括进口后转入国内航行)的船舶,其入级符号变更的检验范围可以特殊考虑,具体应结合最近一次年度检验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开展。

本通告在中国船级社网站www.ccs.org.cn上发布,实施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船级社营运入级业务处联系cdwork@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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