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出台,船舶行业如何部署?
2019-09-20 19:35 | 中国船舶报 船舷内外
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加强新型载运工具研发,强化大中型邮轮、大型液化天然气船、极地航行船舶、智能船舶、新能源船舶等自主设计建造能力;加强特种装备研发,研发水下机器人、深潜水装备、大型溢油回收船、大型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等新型装备。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为实现这一目标,在船舶方面,除了加强新型载运工具研发,加强特种装备研发,还将大力推进装备技术升级。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智能高铁、智能道路、智能航运、自动化码头、数字管网、智能仓储和分拣系统等新型装备设施,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速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低效交通装备。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强调,强化前沿关键科技研发,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对可能引发交通产业变革的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强化汽车、民用飞行器、船舶等装备动力传动系统研发,突破高效率、大推力/大功率发动机装备设备关键技术;加强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协调运营与服务技术、城市综合交通协同管控技术、基于船岸协同的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技术等研发。
在发展绿色环保交通方面,我国将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及船舶排放区要求,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未来,我国将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主体,推进与周边国家铁路、公路、航道、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海运、民航的全球连接度,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拓展国际航运物流,构建国际寄递物流供应链体系,打造陆海新通道;维护国际海运重要通道安全与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