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打造船用燃油加注安全监管新格局

2019-09-26 08:35 | 国际船舶网 船舷内外


近日,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召开国际航行船舶船用燃料油加注安全管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会,通报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安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一年以来的实施情况。

据了解,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联合惩戒机制由舟山海事局发起倡议,舟山市发改委、舟山口岸办等11个部门共同建立,于2018年9月起试行。目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已向社会公布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企业12家,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50艘,国际航行船舶代理公司84家。

机制实施一年来,舟山各职能部门加强失信信息推送,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共发布《保税船用燃油加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通知书》8份,其中舟山海事局推送7次,舟山市边防检查站推送1次,涉及违法船舶10艘次、违法行为14起,涉及保税油供应企业6家,为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船用燃油加注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今年5月,毕马威评估机构对浙江自贸试验区此项创新举措进行了认定,认为该举措是“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基础上的继承创新,具有较强的复制推广意义”。

此次推进会还对新修订的《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深化推进国际航行船舶船用燃料油加注安全管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协议》进行了审议。经修订的合作协议新增联合激励条件和措施,将舟山银保监分局吸纳为合作成员单位,同时将船舶经营公司纳入联合奖惩对象,进一步凸显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对联合奖惩的依据进行了更新调整等。

舟山海事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介绍,由机制刚建立时的单向“失信联合惩戒”升级为“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将有助于构建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促进船用燃油加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未来,各职能部门将在船用燃油加注安全监管新格局下,通过船用燃料油加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并轨而行,进一步拓展联合奖惩实施的广度和深度,为浙江自贸试验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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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浙江自贸区船用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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