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首次试点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
2019-12-24 16:19 | 央视 船舷内外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获悉,今天厦门海事局将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今天,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为“鹭江7号”“海供167”等船舶颁发了全国第一批试行“多证合一”的国内航行船舶证,并将陆续为辖区300余艘纳入试点范围的厦门籍港内航行船舶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证,该证书附有可验真的唯一身份“二维码”,将引领迈入“一船一码行天下”的时代。
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主要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大内容。一方面,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而申请人也可从原来至少跑四趟海事政务中心到享受“最多跑一趟”服务。据悉,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5万元,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预计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营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