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购1艘5万吨级沿海散货船

2020-02-11 09:35 | 国际船舶网 二手船动态


2月10日,长航凤凰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壹艘5万吨级沿海散货船的议案》。2020年2月10日,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上海华泰海运有限公司与宁波海跃海运有限公司签订了船舶买卖合同,交易净船价6573.45万元(不含税)。

交易标的“神鱼89”轮建造年份2003年1月8日,建造地菲律宾;船籍宁波,船级CCS;船舶总长189.99米,型宽32.26米,型深17.00米;总吨29995,净吨16797,参考载货量50903,货仓数5。

买方已于2019年12月在中国宁波港验船,并同意按照该船舶现状接受该船。卖方应确保交船时候船舶状况与验船时一致,但正常磨损除外。如验船完成后至交船完成期间,非因买方原因,船舶发生损坏,由卖方负责将该船舶恢复至买方看船时检验的状况,买方应给卖方合理的恢复原状的修理时间。

交船地点:舟山欧华船厂码头。进厂引水及拖轮费用由卖方负责。出厂引水及拖轮费用由买方负责

卖方将提交14天、7天、3天的预计交船日期的通知,卖方应以书面通知买方船舶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买方收到1天交船确报后,必须在贰(2)个工作日内接船。卖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买方承担的增值税和油款等其他费用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交接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船舶产权正式移交给买方。

该船交船时无任何抵押、无海事留置、无船舶优先权、无随船债务、无拖欠船员工资、无索赔或其它债务。如在交船后,有任何交船前的索赔仍对此船有影响,卖方要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或由卖方出面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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