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物资华东公司原董事长周凤祥一审获判11年
2020-03-13 08:51 | 解放日报 船界人物
3月1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中船重工物贸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凤祥(副局级)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凤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2007年至2012年,周凤祥利用担任中船物资华东公司、上海华办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以虚假贸易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72万余元。2009年至2011年,周凤祥利用担任中船物资华东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563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