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将对远洋渔船船厂开展评估
2020-03-14 09:56 | 中国船级社CCS 船级社
4月1日起,中国船级社(CCS)对远洋渔船船厂开展船厂评估,取代之前的技术条件评价。
2018年初,原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根据原农业部办公厅发布的“渔业船舶建造单位技术条件评价标准”公布了445家通过评价的船厂,有效期为两年,2020年第一季度到期。为了继续做好远洋渔船建造质量把关,促进船厂所建造的远洋渔船符合相关要求,CCS积极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沟通,明确了远洋渔船船厂技术条件评价的工作由CCS按照制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
为了使船厂评估工作与原远洋渔船船厂技术条件评价平稳衔接,在已公布的445家渔船船厂中,凡自2018年4月20日以来建造过远洋渔船的,视同已通过CCS开展的船厂评估。对上述名单以外的船厂,或虽然在该名单中,但自2018年4月20日以来未建造过远洋渔船的船厂,如该船厂近一年中建造过CCS检验的国际航行或国内航行海洋商船的,也视同适合于建造远洋渔船。除上述情形以外的船厂,在拟建造远洋渔船前,需进行船厂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