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五举措服务造船产业

2010-04-16 07:56 | 扬州 国内造船


    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船舶制造业,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针对企业重组升级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有效地保证了产业重组依法有序进行。
    一是介入船舶企业兼并,促成企业重组升级。分别派法律服务专人进驻兼并双方企业,及时协助企业办理兼并谈判、清产核资、职工安置、债权债务转移、合并协议拟订、合并公告发布、企业章程修正、工商登记变更等一系列法律事务,保证企业兼并重组依法进行并迅速完成,仪征市2家律师事务所先后派出主任律师等11人(次),分别介入润江、沙河等6家中小型造船厂,为他们与环球、金陵等大型造船厂的兼并重组提供全程法律跟踪服务,进一步促进了大型造船厂转型发展。
    二是服务船舶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组织经济类知名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法律服务团”,进驻仪征市十二圩办事处和邗江区李典镇等船舶产业集中地区,全程跟踪船舶产业管理重组升级,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律师分别与50多家船厂挂钩结对,帮助企业审核合同文本、评估经营风险、规范内部管理、办理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依法经营、降低风险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帮助船舶企业排查矛盾纠纷,增加企业维稳能力。扬州市法援中心负责人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起走进扬州大洋造船厂,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分析涉企经济纠纷的种类和形势,剖析可能引发影响企业稳定的矛盾纠纷原因、环节,协助企业制订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预案;针对船舶产业多发的群体性讨薪和工伤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化解隐患,为企业重组升级营造稳定的内部环境;全力维护企业、职工、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是协助船舶企业加强法制宣传,引导职工合理依法维权。由于企业资产重组过程所涉及法律问题较复杂,并且对企业的经营现状会产生影响,可能会出现损害职工权益的情形,市、县(市区)司法局都指定了法律服务团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走进船舶企业为职工开展法制讲座,深入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公开法律服务人员手机号码,及时受理职工投诉,随时接受职工法律咨询,为企业职工免费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新市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书籍资料。
    五是服务船舶企业农民工,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大洋造船厂、舜天造船厂内设立法律服务联络站,第一时间介入船厂法援案件和劳资纠纷,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服务,成立群体性法援案件应急分队,整合信访和12348资源,成立联合窗口,在代理群体性讨薪案件中坚持坚持“调解前置,和解随时,换位思考,实现双赢”的工作思路,实行“非诉调解模式”搭建企业和工人公平交流的平台,切实维护企业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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