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智能船舶规范体系全面解读

2020-09-14 20:45 | 中国船检 船级社


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导航技术、先进传感器技术、先进控制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复杂系统及相关设备在船上安装并使用。同时,业界,尤其是营运方希望通过这类船舶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船舶管理的透明度,加强船岸交互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营运效率。

然而,如何验证船舶的智能功能和其使用效果?如何控制、避免智能技术的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确保其安全可靠?船舶智能化的发展亟需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支持。

为了引领行业发展,中国船级社(CCS)及早启动了智能船舶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工作。2015年,CCS基于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充分考虑国内外智能船舶应用经验和未来船舶智能化的发展方向,制定并发布了《智能船舶规范》,该规范由智能航行、智能船体、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货物管理和智能集成平台六大功能组成。该规范为全球首部智能船舶规范,采用了GBS(即基于目标的船舶建造标准)的编写方式,逐次对智能船舶提出目标、功能要求、检验要求等。规范规定了智能船舶的附加标志及功能标志,为未来智能船舶的入级提供充分的支持与依据。在智能化程度上,规范分别从船舶数据感知、分析、评估、诊断、预测、决策支持、自主响应实施等方面,对应不同的智能功能提出了相应要求。值得注意的是,CCS发布的《智能船舶规范》是一本开放式的规范,不对具体的船舶智能化实现方式做要求,也不对船舶的智能功能加以限制,鼓励新技术的应用和新的智能功能的开发。

2017年,CCS开展了智能船舶国际海事公约规则的适用性研究,研究制定智能船舶标准体系框架及相应的重点内容,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提出我国智能船舶标准的国际化发展战略。

2018年,CCS结合《智能船舶规范》应用经验、国内业界智能船舶发展现状以及国际智能/自主船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并发布《自主货物运输船舶指南》(2018)。指南以不低于SOLAS、MARPOL、COLREG72和STCW等国际公约的总体安全和环保水平为原则,以风险分析为基础,以涵盖实现船上无人的远程控制和完全自主运行的技术要求为目的,采用(GBS)方法,提出自主货物运输船舶各系统的目标、功能要求、规定要求以及检验与试验要求,主要包括:场景感知、航行控制、轮机装置、系泊与锚泊、电气装置、通信与信号设备、船体构造与安全、消防、环境保护、船舶保安、远程控制中心、网络安全等。

中国船级社基于IMO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理念,于2018年编制发布《无人水面艇检验指南》,对入级检验、总体目标及功能要求、通信系统、操控系统、艇体、轮机、电气、航行和信号设备提出了要求,针对不同的航行模式(自主航行、远程遥控)和距岸距离,授予不同的附加标志。

CCS智能船舶规范发布四年来,得到了业界的充分认可和广泛应用。目前,已有多型大型船舶申请并获得了智能船舶附加标志。2019年CCS根据规范发布四年来的使用情况及业界反馈、取得的研究成果、国际海事组织对智能船舶的讨论及立法进展,进一步结合业CCS已发布的规范指南文件,开展并完成了对智能船舶规范的升级换版。新版规范补充细化了现有的六大智能功能要求;同时,进一步增加了船舶远程控制和自主操作功能,并且根据遥控和自主的范围及程度,进行了分级的细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升级后的规范实现了智能船舶从辅助决策功能,到遥控及自主功能的全覆盖,其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种类型和各个智能等级的智能船舶的申请。

通过不断努力,CCS智能船舶规范体系日臻完善。目前,CCS在智能船舶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形成了智能船舶系列指南,指南包括两大类:基础性指南和特定功能指南。基础性指南包括《船用软件安全及可靠性评估指南》《船舶网络系统要求及安全评估指南》,这两本指导性文件为智能船舶及其智能化设备的软件安全及可靠性和网络系统安全要求,是基础性的通用要求。特定功能指南面向不同智能功能,目前发布的包括:《智能机舱检验指南》《智能能效检验指南》《智能货物管理检验指南》《智能平台检验指南》。这一系列指南和相关文件的发布,旨在细化每个模块的规范要求,为智能船舶的设计建造、相关智能产品的开发设计提供指导;为智能船舶和产品的审图认可及检验工作提供详细技术要求,指导业界开展智能船舶研发工作,助力智能船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图:自主货物运输船舶指南框架

END

关键词: CCS智能船舶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