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自主建造第4艘拖轮“东方十号”交付启用
2021-01-21 21:12 | 国际船舶网 在建新船
1月18日上午,连云港港自主建造的第四艘拖轮——5200马力拖轮“东方十号”在37号泊位拖轮基地顺利完成交接,港口修造船产业呈现蓬勃发展势头。
当天上午9点28分,“东方十号”拖轮缓缓驶入港口拖轮基地。该船由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分公司下属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建造,于2020年开工,船长37.6米,型宽10.5米,型深5米,设计吃水3.8米。在设备配置方面,采用国产模式,选用了安庆大发柴油主机,南高精的舵桨,中船704所的甲板机械等国产设备。
“东方十号”拖轮正式启用后,可用于中国近海航区拖带作业,同时满足港区协助大型船舶(包括最新大型集装箱船)的进出港、靠离码头的顶推和拖带作业要求。该拖轮均配FI-FI1对外消防设备以满足对外消防要求,配备无人值班机舱,可满足AUT-O机舱周期无人值班要求。同时,它的成功启用,使得港口修造船产业在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方面又更进一步。
据了解,连云港港在2018年11月启用了首艘自主建造的7600马力无限航区全回转拖轮“东方三号”。去年年初,又有两艘自主建造5200马力拖轮“东方二号”和“东方四号”交付运营。这些拖轮全部由连云港鸿云实业公司建造,填补连云港港自主造船能力的空白,推动港口由修船到造船质的飞跃,成为连云港港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自2018年“东方三号”拖轮交接启用之后,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分公司按照“建造一艘好船、锻炼一支队伍、培育一个产业、争创一流服务”的发展目标,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船舶建造水平。随着“东方二号”“东方四号”拖轮按期交付使用,至此,该公司已经可以建造近海航区、无限航区等各类全回转大马力拖轮,具备年交付4艘全回转拖轮的建造能力。
2020年,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分公司克服疫情压力,在认真总结前三艘拖轮建造经验基础上,对建造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层层抓落实,攻坚克难,确保船舶建造安全,保证船舶建造质量。去年10月,该公司还开工建造国内首艘纯电动拖轮,进一步拓展造船业务范围,为港口产业化、规模化造船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积累更多的、宝贵的造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