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船业火灾责任人被判刑

2010-04-29 08:26 | 临海新闻网 船厂动态


    4月26日,临海法院对去年11月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火灾烧死2人的责任人员进行了宣判。因违章指挥没有电焊资质的员工进行焊接作业而导致火灾发生的责任人刘军然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刘军然系山东单县人,是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在建散货船管系施工的承包人。去年11月3日,刘军然安排高某、陈某、朱某到在建散货船检查舱内的管道有无渗漏现象及打磨工作,并交代工头高某,需要电焊作业时由陈某负责。当天上午,高某等三人对散货船管系进行试压时,发现舱内管道有漏水现象,由陈某用电焊进行了焊接。下午4时,高某发现上午焊过的地方仍在漏水,于是叫陈某、朱某两人进入舱内继续电焊补漏,结果因割炬天然气泄漏,电焊作业时发生火花引起火灾,致使陈某和朱某当场死亡。
   市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未参加过特种作业操作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而被告人刘军然在明知陈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情况下,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安排陈某负责电焊作业,结果造成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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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枫叶船业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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