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船舶工业统计工作会议在扬州召开

2021-04-25 07:13 |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展会信息


2021年4月21-22日,2020年度全国船舶工业统计工作会议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会议总结了2020年度全国船舶工业统计工作,布置了2021年度统计工作,表彰了2020年度船舶行业先进统计单位和个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陈颖涛调研员、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爆船舶处程梦玮处长出席会议,重点造船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央企集团企业、重点监测及其他企业的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

程梦玮处长致欢迎词,并介绍了江苏省船舶行业管理和统计工作近年来采取的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陈颖涛调研员在讲话中指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对2021年度统计工作部署时,他要求,各地方要加强统计制度建设,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行业协会要做好服务,聚焦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培训。统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夯实统计数据基础。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谭乃芬在会上做了2020年度船舶工业统计工作总结。2020年,中船协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专题统计调查、为政府专项工作提供研究支撑、配合工信部做好统计督察、统计培训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应对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中船协积极配合工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工作,在全行业统计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围绕疫情开展的专题统计调查工作,对船舶行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每日报送船舶工业行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船舶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多次向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反映国外船东、船员、服务工程师入境受限的问题,统计汇总船舶企业需要来华外籍人员信息并分门别类上报给相关部委;三是对非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的船舶逐船跟踪统计,及时掌握相关船舶完成情况,协助解决非GBS船舶延期交付问题;四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对船舶行业影响的分析工作,及时向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等政府部门提供专项报告;五是开辟协会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板块,让船舶企业及时了解国家部委应对疫情出台的政策措施。

基于统计调查制度和专项调查,中船协为政府各专项工作提供专题研究支撑。一是保质保量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和数据汇总工作,做好船舶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二是针对2020年以来船舶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了船舶行业龙头企业服务联系机制、完成了船舶企业钢材成本专项调研;三是结合问卷调查与实地调研,收集了详细的修船废钢堆积、处理情况,为协会最终协调解决修船废钢问题打下良好基础;四是配合开展船舶工业“十四五”规划调研工作,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五是做好服务工作,编制《造船业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搭建数据服务平台。

中船协配合工信部做好船舶行业统计督查工作,加强统计政策法规宣传,在协会网站设立了“统计法规政策学习材料”专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并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学习,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发布相关管理办法。

新版船舶工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中船协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分地区开展6次培训,共有100余名企业统计人员及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基于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中船协推出《船舶工业统计工作手册》编制计划,制定了通过编制手册帮助统计人员了解统计工作的方案。

会上,中船协表彰了2020年度船舶行业先进统计单位和个人。

与会代表围绕统计工作问题和难点展开深入讨论,并就提高统计工作价值输出、培养统计人员数据分析能力、优化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细化统计工作手册涵盖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会上,中船协根据船舶行业管理工作重点结合会上提出的建议提出下一步统计工作计划,一是充分发挥协会专业分会和各二级行业管理部门力量,完善《船舶工业统计调查制度》;二是不断提高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为政府部门做好支撑、为船舶行业做实服务;三是持续组织统计法规政策学习,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四是针对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船舶统计队伍建设,做好《船舶工业统计工作手册》编制工作;五是充实完善统计指标,加强行业经济数据、船舶修理业、船舶配套业、游艇制造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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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舶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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