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集团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合作推进LNG船舶业务
2021-09-09 07:16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9月8日上午,广州港集团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在广州港口中心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广州国际液化天然气(LNG)船舶加注站合作建设、广东省内河LNG船舶加注站规划建设、推动广东省内河船舶LNG改造和新建应用LNG燃料动力等业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引领广东省港航绿色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广州港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波,广州港股份副总经理马金骑、朱少兵,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副总经理张荣旺、广东绿色交通项目组总经理汪思,副总经理潘龙亚、聂德卫 ,高级顾问李武群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马金骑、汪思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此次签约是双方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布署,落实广东省政府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将充分发挥中海石油气电集团LNG产业链资源优势和广州港集团作为广东省龙头港航企业优势,共同示范引领广东省绿色港航发展。
“十三五”期间,广州港集团启动广州港绿色港口行动计划,推动176家国际班轮公司签署《广州港港航绿色公约》、511艘船舶签署船舶转用低硫油承诺书,有利推动港口清洁能源应用水平提升。提前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岸电建设任务,推动全港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生产经营性泊位超过472个,覆盖率突破73%,内河港区实现标准化岸电全覆盖,岸电使用率不断提升。集装箱码头轨道龙门吊“油改电”工作全部完成,港口新能源港作车辆保有量达到新高。推动干散货码头扬尘治理取得跨越式进展,新增防风抑尘墙超过1万米、密闭运输系统2万米。扎实推动港口海域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保护,实施多次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广州港成为首批国家认定的4个优秀“绿色港口”之一,南沙港区三期被评为全国四星级绿色港口码头。
广州港集团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广州港集团将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布署,不断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广东省龙头港航企业的引领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控制污染物排放、集约循环利用资源为导向,推动港口发展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推动广东省港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断强化新能源在广东省港航的规划布局,构建多元能源应用体系,促进港口清洁生产水平和生产用能抗风险能力双提升。
据悉,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中国海油气电板块的业务。气电集团以液化天然气及相关业务为核心,以现有接收站和管网为基础,积极建设中国沿海天然气大动脉,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致力于为中国沿海地区提供持续、可靠、充足的清洁能源,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化清洁能源供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