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配套商技术?大宇造船再遭韩国公平委制裁罚款

2021-12-17 16:16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韩国大宇造船因将与自己有多年合作关系的船用设备供货企业的技术资料私下转让给其他企业,再次遭到制裁。

12月15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FTC)表示,对违反转包企业技术保护制度规定、超出目的使用或挪用技术资料的大宇造船下达了纠正命令,并处以6.52亿韩元(约合55万美元)的罚款,其中的6亿韩元是因为挪用转包企业技术而遭罚。

据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透露,大宇造船在2018年5月到2019年4月的一年之内,分3次获得了当时的供货方船用照明设备企业A公司的制作图纸,并转交给一家新的供货方B公司。为了能让没有船用照明设备供货业绩的B公司制造出同样的设备,大宇造船向其提供了包含A公司自有技术的27份制作图纸。

对此,大宇造船解释说:“这是因为船东指定要求从B公司获得照明设备,因此在更换供货企业过的程中不得不出现这样的失误。” 但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认为:“即使是船东提出要求,但大宇造船明目张胆地挪用转包企业技术资料的行为是违法的事实并没有改变。”

此外,大宇造船从2016年1月到2018年12月,向提供船用配套的91家供货企业索要了共617项技术资料后,均未向这些企业发放书面接收证明文件。按照韩国转包法的规定,总包方在向供货方提出提供技术资料的要求时,必须提供包含要求目的、权利归属关系等内容的书面文件。大宇造船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改善书面交付系统。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为了保护中小企业的技术,今后,我们将继续对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资料而不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行为,以及挪用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成果等吃‘霸王餐’的行为进行集中监管和严厉制裁。” 该委员会表示,誓要铲除大公司与其分包商之间的不平等的单边商业行为。

事实上,大宇造船在外包管理中涉嫌违反韩国转包法律“以大欺小”并不是第一次了,而是前科累累,而且,这也不是大宇造船第一次因为同样的问题遭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处罚。

早在2013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就曾对大宇造船处以267亿韩元(约合240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大宇造船单方面削减与89家小型分包商的交易价格,涉及装配、涂装和其他与建造船舶有关的工作。

2018年7月,韩国三大造船企业的约50家分包商举行集会,要求韩国政府彻底调查国内船厂在转包合同方面的不法商业行为。当时,分包商指控称,三大船企均存在违反韩国转包法律的行为,强迫分包商起草伪造的合同,从而削减开支。

2018年年底,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进行调查后表示,从2013年至2016年,在27家分包商开始船舶和海工装备建造工程前,大宇造船未发布包含1817份合同细节的文件。这样一来,分包商不得不在没有完全了解工作量和价格的情况下开工,被迫同意大宇造船单方面制定的付款文件。由于滥用职权,单方面为分包商设定低价格,大宇造船因违反分包法律被罚款108亿韩元(约合959万美元)。

2020年11月,大宇造船又因非法支付转包货款、延期发放书面合同等,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341亿韩元(约合3023万美元)的罚款。

此外,现代重工也因为将与自己有着长达30多年合作关系的船用照明设备企业A公司的技术资料私下转让给其他企业,让其提供同样的产品并降低价格,在2020年11月被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处以2.46亿韩元(约合21.65万美元)的罚款。(王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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