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船东获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

2010-06-17 08:51 | 商务部 船舶金融


    2010年6月7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浦路斯东方国际航运公司在塞浦路斯港口城市利马索签署了两艘11.5万载重吨散货船项目的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协议,总金额6471万美元。
    该项目下两艘船舶是中国进出口银行拟为东方国际航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8艘同类型船舶中的前两艘。船舶建造方和出口商为我国江苏新时代船厂。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船舶制造业的影响,2009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通过加大船舶买方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帮助中国造船企业稳定在手订单,争取新订单,取得显著成效。该项目贷款协议的签署,对进一步促进和深化中塞经贸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张新民参赞陪同李国邦大使出席了该项目贷款协议的签字仪式。
   

END

关键词: 塞浦路斯贷款


国际船舶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