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修船企业获废钢处理资质

2010-07-05 08:08 | 中国船舶报 废钢船动态


    记者从2010年中国修船工作会议上获悉,自《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全国已经至少有5家修船企业获得废钢处理资质。
    6月9日,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修船分会特意邀请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韩飞,就修船企业办理进口废钢许可证程序进行了讲解。韩飞告诉记者,《废钢环保规定》施行以来,修船企业积极开展资质申请工作,目前至少有5家企业已经获得资质,其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
    去年1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废钢环保规定》正式公布,定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废钢铁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废止。《废钢环保规定》的实施,使困扰修船企业多年的废钢处理难题得以解决,修船企业将可以申请进口废钢铁加工利用资质。
    会上,韩飞介绍了申请废钢处理资质的具体程序、需提供的各项材料以及应遵照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各修船企业负责人表示,对于修船企业而言,能够获得废钢处理资质非常重要,不仅为企业带来了实际收益,而且改变了以往受制于人的状况。然而,由于修船企业均为首次申请此项资质在申请程序等多方面较为陌生,企业申请废钢处理资质的进程较为缓慢。也有人担心,即便是获得了处理资质,也难以避免二次缴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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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废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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