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完善国家航运生态圈!香港航商总会成立
2024-10-08 20:44 | 国际船舶网 船舷内外
10月7日,香港航商总会(总会)举行成立发布会,并邀请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尹宗华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陈茂波司长、律政司林定国司长、运输及物流局林世雄局长、政商界精英及业内翘楚等近百位嘉宾出席支持。总会理事会成员介绍了总会成立的目标、发展重点及未来计划。
总会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先生及华光海运董事长、已故“船王”赵世光的幼子赵式庆先生牵头,并与航运产业链的翘楚,包括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公司、中国船级社香港分社、、华光海运有限公司、金山轮船国际有限公司及山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位企业代表共同发起,旨在为发挥香港独特优势,助力国家建设海洋强国及交通强国,同时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的地位。
总会创会成员及总顾问梁振英先生表示﹕“国家的十三五、十四五规划都明言支持香港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面向国家所需,发挥好香港独特优势,结合好内地力量,补链补板,完善国家的航运生态圈,同时迈向价值链的高增值端。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要求‘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以及‘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他续称﹕“一国之内有两种制度,这安排本身就是我国的制度优势,也是香港航运业的独特优势。我们要登高望远,用好这些优势,要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实事,要在航运界、贸易界、金融界、专业界、教育界、家长和青少年之间做好解释说明,同向发力,助力国家早日完成建设海洋强国、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宏大目标。”
总会创会成员及主席赵式庆先生分享了成立该总会的急切性。他称﹕“全球的经济模式和贸易关系正在快速地变化。如何在未来三、四十年里,从一个原有的工业生产模式转化成智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并通过有效地使用可再生能源逐步迈向零碳目标,这将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站在航运界的角度,我看到了全球对清洁能源的热烈渴望和迫切需求。 在这方面,我国巨大的生产能力以及在相关新科技上的掌握,正拥有解决全球能源转型的可能性。”
发布会上举行了“港大和北大海商法双硕士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代表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郭瑜教授,及总会创会成员及荣誉法律顾问李连君先生共同签署,并由该会创会成员及总顾问梁振英先生、中联办副主任尹宗华先生、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先生、香港大学校长张翔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主任徐晓颖教授及该会创会成员及主席赵式庆先生共同见证。备忘录为促进中港教育交流合作提供框架,除了“港大和北大海商法双硕士合作协议”,通过香港航商会与香港大学及内地四所知名学府,包括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为中国乃至世界航运培育优秀人才。
随着香港海事周(2024年11月17日至23日)和在深圳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海事论坛(2024年11月14日至15日)的到来,总会将宣布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当中包括:
建立可持续供应链生态系统:专注于清洁能源,构建一个多元的交流平台,涉及供应链中的主要持分者,以促进与能源及主要商品行业的更紧密联系。
推进海运教育:通过公共、私营和学术合作模式,发展高价值服务行业。作为此次成立招待会的亮点之一,签署的协议是总会与香港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及大连海事大学经过数月联系的成果(见下页)。我们旨在继续这种合作模式,促进跨行业、跨国界的对接,探索未开发的机会。
进行政策研究:总会与香港国际航运及海事服务中心,正在与香港和内地的大学的各个相关院校及科研单位,推动研究项目并建立联合研究中心。通过该中心的研究成果,结合总会成员的业界观点,研究报告将直接促进香港与中国内地未来的更大合作。
促成与中国沿海海事省份与城市的合作:将香港融入中国航运的整体布局,协助中国企业通过香港出海。这是香港在《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并将通过总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一步强化。
有关香港航商总会
香港航商总会为跨界别组织,以航运为抓手,连接港口、能源、专业服务、金融与贸易领域,发挥本港的独特优势,助力国家实现长远战略目标,并促进香港特区的持续高增值发展。
建立香港航商总会的目的是:代表香港有关界别密切与内地联系,切实维护我国海事权益;有效协调香港航运业共同发展,务实提升香港的国际航运中心地位;促进航运业与贸易、金融等相关产业系统性高质量发展,共同振兴香港经济;加强海洋产业健康发展及海洋生态系建设,改善环境及社会治理;及推动海洋教育事业升级,支撑航运及相关产业的永续发展。
有关海商法双学位的背景与计划
香港在2020年获得世界重要海运组织波罗的海海运工会认可,继伦敦、纽约、新加坡之后,为国际海事第四仲裁地。 然而香港要巩固已有地位并向亚太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迈进,需要大量包括海商法在的内海事法律人才队伍。 同时,现代国际海事、海商法大部分都是基于普通法,香港特区作为中国唯一普通法地区,香港培养这方面人才有独特优势,能够满足国家对海事法律人才的需求。
有见及此, 香港航商总会连同香港大学及国内顶尖大学共同推出:
一、 香港大学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研究生,符合香港大学要求,颁发香港大学国际海商法硕士学位;
二、香港大学与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合作招收国际海商法硕士研究生;
三、香港大学在与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普通法优才生培养的基础上,扩大招收国际海商法优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