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加强船厂工程外包管理

2010-09-28 08:13 | 国际船舶网 国内造船


    据靖江市司法局消息,“双促双助”专项活动中,靖江市司法局向政府及企业提出多条法律建议。其中,该局“建议加强船舶维修等行业工程外包管理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日前,靖江市政府出台《船舶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船舶行业工资支付行为。
    靖江市有船舶制造及配套企业数十家,相关劳务承包企业(工程队)上百家,雇工达数万人。大型船舶制造过程类似建设工程,可拆分为多个结构体单独施工,船舶行业都采取自己掌握设计、总装,而将大量结构体交劳务承包企业施工的建造方式。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市司法局发现这些分包、转包行为存在“对承包人资质把关不严”、“农民工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及维权困难”等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包括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造船等行业外包行为及合同签订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方式等建议,引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日前,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市政府下发《靖江市船舶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由船舶企业及其相关劳务承包企业在本市商业银行设立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劳动者人数在50人以下的,保障金不低于10万元;大于50人少于100人的,保障金不低于15万元;大于100人少于200人的,保障金不低于30万元;大于200人的,保障金不低于50万元。如企业无能力或暂时难以支付拖欠工资的,经市人社局调查核实并批准后,在其工资保障金专户中支付被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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