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中美海运会谈大连圆满落幕
2010-10-25 07:43 | 中国航务周刊及航贸网 船东动态
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代表团和美国运输部海运署代表团在大连举行的第四次中美海运会谈圆满落幕,中美双边海运关系进一步推进。双方就中美海运协定执行情况,在航运、保安与环保等领域扩大合作,推动海运业的可持续发展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中方代表团团长、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与美方代表团团长、美国海运署署长马苏达共同签署会谈纪要。
会谈中,双方高度评价双边海运协定对两国海运合作和双边贸易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对协定自签署以来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此次会谈中,中美双方就中国船员签证及在美国港口下船活动、中国班轮运价备案、美国港口不合理收费、美国加州执行环保标准,以及共同打击海盗、推动国际拆船公约尽早生效、加强双方海事人员交流等议题充分交流了意见。
在对中美海运关系存在问题进行的磋商中,关于就中国船员在美国港口下船活动问题,美方表示会考虑航运业的特点和船员职业特殊性,在中国船员签证等方面美方已采取比过去更便利的措施。中方还提出美国一些港口企业强制收费的问题,美方表示将进一步核实情况,以促成该问题的解决。双方代表团认真听取了航运企业的意见,双方表示将继续保持业界沟通,为航运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努力解决业界关注的问题。
徐祖远表示,中美两国是重要的贸易伙伴,也都是航运大国,中美海运关系是两国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航运造成的影响尚未消退,中方愿意与美方一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与挑战,建设高效、安全的海运和物流链,为双边贸易提供稳定可靠的海上运输保障。
徐祖远指出,中国政府重视维护海运业的市场秩序,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中美双方应继续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维护国际海运的公平竞争秩序。希望中美双方加强国际海运政策交流,在海运安全、保安与环保领域扩大合作,推动海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徐祖远表示,此次会谈双方就各自关注和共同关心的一系列议题充分交流了看法,分享了信息和经验,消除了不必要的顾虑,增进了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为一些重要问题找到了解决途径,就某些仍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一致同意继续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在某些潜在的合作计划和项目上,双方达成了原则一致意见,为下一步付诸实施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会谈期间,美方代表团参观考察了大连海事大学和大连造船厂。
2003年,中美双方签署《中美海运协定》。该协定的实施,为双方航商和贸易商带来了更多的商业利益,为两国海运合作和双边贸易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中美海运协定》签订后,双方海运主管部门及企业代表每年都要定期进行磋商,以加强海运政策交流,为确保双边海运合作关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
会谈中,双方高度评价双边海运协定对两国海运合作和双边贸易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对协定自签署以来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此次会谈中,中美双方就中国船员签证及在美国港口下船活动、中国班轮运价备案、美国港口不合理收费、美国加州执行环保标准,以及共同打击海盗、推动国际拆船公约尽早生效、加强双方海事人员交流等议题充分交流了意见。
在对中美海运关系存在问题进行的磋商中,关于就中国船员在美国港口下船活动问题,美方表示会考虑航运业的特点和船员职业特殊性,在中国船员签证等方面美方已采取比过去更便利的措施。中方还提出美国一些港口企业强制收费的问题,美方表示将进一步核实情况,以促成该问题的解决。双方代表团认真听取了航运企业的意见,双方表示将继续保持业界沟通,为航运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努力解决业界关注的问题。
徐祖远表示,中美两国是重要的贸易伙伴,也都是航运大国,中美海运关系是两国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国际航运造成的影响尚未消退,中方愿意与美方一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危机与挑战,建设高效、安全的海运和物流链,为双边贸易提供稳定可靠的海上运输保障。
徐祖远指出,中国政府重视维护海运业的市场秩序,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中美双方应继续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维护国际海运的公平竞争秩序。希望中美双方加强国际海运政策交流,在海运安全、保安与环保领域扩大合作,推动海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徐祖远表示,此次会谈双方就各自关注和共同关心的一系列议题充分交流了看法,分享了信息和经验,消除了不必要的顾虑,增进了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为一些重要问题找到了解决途径,就某些仍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一致同意继续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在某些潜在的合作计划和项目上,双方达成了原则一致意见,为下一步付诸实施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会谈期间,美方代表团参观考察了大连海事大学和大连造船厂。
2003年,中美双方签署《中美海运协定》。该协定的实施,为双方航商和贸易商带来了更多的商业利益,为两国海运合作和双边贸易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中美海运协定》签订后,双方海运主管部门及企业代表每年都要定期进行磋商,以加强海运政策交流,为确保双边海运合作关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