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关停并转100家中小船厂

2010-12-08 06:58 | 中国工业报 船市观察


    今后5年内,扬州市将通过兼并重组,关停并转100家中小船厂,重点扶持年产销超10亿元的30家沿江骨干船厂,“十二五”期末造船企业数量控制在80家以内;扬州所有船厂必须通过生产条件评审和安全生产达标,否则予以取缔;整合整治期间,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小船厂,一律依法予以关停。
    这是11月24日,扬州市副市长闻道才面向全市177家船舶修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及乡镇的领导,在全市船舶修造行业整治整合和安全生产推进会上,明确的扬州市船舶行业整治整合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据悉,不久前,《扬州市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市船舶工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年产量1200万载重吨。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船舶及配套产业集中区,打造国家级船舶工业基地。
    扬州现有造修船企业177家,年造船万载重吨以上的有44家,主要集中在“三园一基地”(即邗江船舶(重工)产业园、江都船舶工业园、仪征船舶工业园和太平洋船舶配套产业基地)。主要产品有5万~10万吨级散货船和集装箱船、油船、海洋石油平台供应船、化学品船、液化石油气船等。拥有万吨级以上干船坞11座、万吨以上标准船台45座,年生产能力达700万载重吨。预计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将实现总产值430亿元,造船完工量550万载重吨,占全国总量的8%左右,全江苏省总量的20%以上,船舶产业已经成为扬州的主导产业和江苏沿江开发的新亮点。
    扬州人已经意识到:由于多年的快速发展使得船舶产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目前可用于造船的长江岸线几乎用尽,要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不可能继续沿用铺新摊子、粗放经营的发展方式,只有通过船舶行业整治,全面实施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审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通过造船资源整合,推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有序流转;通过企业产权并购和生产要素重组,培育年产销过百亿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年产销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骨干企业,做强企业综合实力,做大产业经营规模,才能推动扬州市船舶产业要素汇聚交融、企业集群共生和产业集聚发展,实现安全发展、跨越发展、率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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