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海事局全面推进船舶识别号受理

2011-04-25 08:02 | 国际船舶网 地方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于2011年1月1日生效施行。船舶识别号作为能够唯一、永久识别全部船舶的编码,对促进海事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的提高,对提高海事服务水平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江苏局要求从4月1日起,辖区新造船舶均须申请船舶识别号,并要求各分支局于7月1日前将辖区登记在册船舶报中国海事局统一授予号码。
该局现已为辖区“苏洋42”、“海特3108”等7艘船舶完成了船舶识别号受理工作,并已有5艘船舶取得了船舶识别号。下一步,该局将以开展船舶识别号工作为契机,对辖区所有登记在册船舶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清理工作,并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保障船舶登记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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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阴海事局船舶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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