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河南分行船舶贷款助推航运 新华网
2011-07-13 07:59 | 国际船舶网 船舶金融
"我的船正在重庆,这一季度的利息已经还上了,真得感谢你们农行啊,有空来长江到船上观景好吗?"河南驻马店新蔡县船民冯军 诚挚地说。冯军是农行河南省分行支持船民创业的一个缩影。
截至6月底,该行共发放个人船舶抵押贷款40笔、金额5207万元,代理船舶保险105万元;贷款船民户均年收入增加50万元以上,为当地政府增加税收13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历史上,豫东和豫南地区的航运十分发达,水运成网,南通余杭,北达涿郡。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航运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全省现有船民10万余人,多数船舶在长江干流及支流从事沙石、矿石、钢铁、煤碳运输,约占长江航运总量的15%,占长江中上游航运总量的70%以上。船舶经营者在小船换大船的过程中,有较大的资金需求,过去主要依靠单一的民间借贷渠道融资,借贷利率过高、融资金额受限。
该行针对当地航运状况及金融需求情况,创新推出个人船舶抵押贷款,报经总行批复同意,向挂靠在船运公司的船民发放个人船舶抵押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船运流动资金和建造、购买船舶等资金需求。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该产品创新了担保方式,凡符合准入条件的自有或第三人拥有的船舶都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严格落实抵押船舶保险和借款人、抵押人人身保险和货损保险等;在贷款额度上,单户最高贷款余额可达50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抵押船舶评估价值的40%;贷款期限也由过去一般农户贷款一年期变为最长可达三年。该产品创新推出以来,已为40户船民新增或更换了40条船舶,船舶吨位由原来的4.5万吨增加到11.5万吨,年运输量由原来的54万吨增加到98万吨。极大地提高了当地船民的运输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船民的二次创业。
为更好地服务当地航运业的发展和防控风险,该行制定出台了个人船舶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个人船舶抵押贷款办理的条件、流程以及贷后管理的重点等。在风险防控上,该行坚持定期实地检查借款人经营收入、抵押船舶状况等情况;定期到海事部门查询抵押船舶年审及营运状况等;建立详细、动态的客户档案,保持与船户经常电话联系,掌握船户动态。在贷款到期前,该行通过电话催收与短信催收相结合的方式,以防贷款船民因业务繁忙而忘记还款。截止目前,该行已开办的个人船舶抵押贷款业务没有一笔形成逾期和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