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海事仲裁受案标数量下降
2011-07-14 08:05 | 法制网 公告公示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2010中国航运发展报告》。报告指出,2010年,我国海事仲裁受案标的数量有所下降。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全年受理案件54件,比上年减少32%,结案58件;争议金额4.74亿元人民币,不到上年的三分之一。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0年全国一审海事海商案件8541件,比上年减少17.44%。案件涉及类型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海上碰撞、船公司追讨运费、码头堆存保管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船员追索工资报酬以及船舶建造、买卖、租赁合同违约纠纷等。上海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首次公开发布了《海事审判白皮书》。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249名,其中中国籍仲裁员204名,占总数的82%,外籍仲裁员(含港澳台地区)45名,占18%。这些仲裁员基本涵盖了海商法学者、律师、航运、保险、物流等行业的专家,基本满足了审理各类案件的需要。2010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托中国海商法协会救助专业委员会修订了1994年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救助契约标准格式》;上海分会与中国造船行业协会合作制定了《中国造船标准合同》,推动船舶修造合同中的海事仲裁条款的订立。
报告指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案件增长,2010年达20件,涉及的外方当事人有日本、柬埔寨、巴拿马、土耳其、圣文森特、香港等7个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