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市提价—马士基:这是市场行为
2009-03-09 10:48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一时间,金融危机中几乎所有的不满喷薄而出。广东省外经贸企业协会暨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于农历新年后发出倡议书,号召500多家企业联合起来反对马士基这一行为,并列举出了三大违规证据,大有将马士基告上法庭的架势。
马士基:这是市场行为
马士基调整部分航线在中国大陆地区码头操作费(THC)的收费标准的媒体声明显示,从2009年1月15日开始,所有往返中国大陆地区货物的THC费用分别由原来的370元/TEU 和 560/FFE上调至475元/TEU和750元/FFE。而在华南至欧洲和华南至北美这两条重要航线上,THC的收费标准基本保持不变。
马士基认为,作为航运业的惯例,航运公司在发货港向发货人收取THC,在到货港向收货人收取THC。从这个角度而言,马士基航运的收费遵循了业内多年的惯例,并综合考虑了当地市场的具体状况。马士基表示,尽管在过去的六年里,各地码头费用的成本已经增加,马士基航运时至今日才首度提高收费标准。马士基航运独立作出此项决定,是为了让THC更好地反映码头所征收的操作费用的实际水平。费用的上调也是为了简化收费项目,以使同一收费水平适用于所有航线上的干货箱及冷藏箱。
当然马士基也对于提价行为进行了解释,马士基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是因无法承受的费率和不断增加的需求而促使费率上调。“在2008年第4季度,本行业遭遇了欧洲至亚洲贸易的运费率下跌。这一趋势已持续至2009年。此外,到目前为止,许多迹象表明,由于英镑和欧元相对于其他货币的疲软,贸易需求不断增加。作为需求不断增长导致成本上升的结果并为了确保运费率能够承受,马士基航运公司将宣布上调欧洲至亚洲货物出口的货运费率。这种调整对于确保我们能够继续提供贸易支持,并为我们的客户提供马士基航运公司一贯的可靠服务也是必需的。”
然而马士基所认为的这一市场行为,却遭到广东进出口企业和货主的联合抵制。2月上旬,广东省外经贸企业协会暨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发出倡议书,表示坚决反对马士基公司这一行为,要求各会员企业在与马士基公司谈判运输合同时,据理力争,明确指出马士基公司提高THC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强烈要求马士基公司纠正这一行为。
“单个企业面对航运巨头马士基的力量,是很难撼动的;但是希望协会500多家成员企业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应对提价风波,共闯难关。”广东省外经贸企业协会对媒体表示。
据了解,此次提价,跨太平洋航线除外,马士基将20英尺和40英尺集装箱的THC调高到475元和750元。此前,相关费用分别仅为370元和560元,提价幅度分别达到28.4%和33.9%。如果马士基提价成功,而其他船运公司跟进均按此征收THC的话,根据2007年广东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数据进行测算,广东THC总额将约为227亿元,全省外贸成本仅此一项一年将增加56亿元以上。如果仅按马士基占我国航运市场30%的份额进行估算,仅广东一省外贸成本就将增加约16亿元。
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对外宣称,认为马士基这次提价在三个方面违反了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此应坚决反对和制止:
一、违反了交通部等三部委2006年对THC的调查结论——码头作业费在性质上属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既然是运费的组成部分,就应以运费的形式收取,而不能在运费之外另行收取。
二、没有按规定履行报批报备手续。按照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运价须按有关条款报备。而马士基公司在未履行报批报备手续的情况下,单方大幅度增收THC。
三、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我国法律以及三部委对THC调查结论中关于调整运费、附加费应与货主组织协商的规定。马士基提价既未征求中国货主组织的意见,也未与中国广大货主进行协商。此种行为,不但违反了上述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而且涉嫌利用垄断地位不正当竞争。
业界人士表示,在如今的进出口形势下,马士基的行为是给中国进出口企业“雪上加霜”。
金融风暴席卷之下的航运业,在货量急剧下滑的时候,投资成本不减,提高附加费举措无疑是出于成本压力考虑,马士基的提价举动,说成是市场行为,确也有几分道理,但是对市场来说,在当前外贸困境下,而且燃油成本在不断下降的情况下,马士基还要加收THC费用,却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在谈到垄断时,马士基对记者表示,马士基在国际市场的份额长期在16%至17%之间,在中国市场也不是最大份额的航运公司,并没有构成垄断。同时THC争端在中国也有好几年了。马士基航运公司对THC进行调整的决定与市场通行做法是一致的。目前,在中国内地征收THC的公司中,既有外国航运企业,也有中国的国有航运企业。马士基航运所征收的THC费用标准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马士基公司给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回函称,对THC所做的调整是马士基航运公司的独立决定,该调整是为了使THC的水平更好地反映码头操作费用的实际水平。在实施THC的调整以前公司已向有关方面进行了报备,也向市场公布了有关的信息,也已充分考虑了2006年交通部等三部委对收取THC的合法性所做的调查结论。
业内人士分析,马士基的提价举动引发的地震效应或将使马士基再吃官司。这已经不是马士基第一次和国内企业产生摩擦:今年初败诉因“铅封费”而引发的中国口岸维权第一案,和深圳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之间的“设备操作管理费”的官司至今仍悬而未决。
有关专家表示,这种耗费精力的官司绝非最佳策略,双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这种对峙只会损害到上下游产业链,最终伤害到自己,伤害到航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