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船企劳资纠纷复杂化
2011-09-27 08:04 | 江苏法制报 国内造船
近年来,仪征经济开发区船舶企业劳资纠纷复杂化程度有所提高,处置难度明显加大,尤其是部分船舶企业和现场施工队伍从各自利益出发,忽视以人为本理念,把发生在企业内的矛盾推向社会,直接影响弱势群体最基本生活保障,更加影响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为破解民工足额领取工资难、船厂监管不严工资到位难,施工队亏损负责人失踪兑现工资难这三大难题,仪征经济开发区紧扣三大主题,倾心为民工着想,全力开展调处化解,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经为5人以上的团体提供帮助181次,涉及民工3553人,帮助追讨工资1200多万元。
维权活动为抓手 做民工朋友的贴心人
该区针对船舶企业执行政策不严、内部管理失范、工资发放不到位等情况,广泛开展维权活动,努力使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一方面向船舶企业和民工发放法制宣传材料。近年来,累计发放法律援助手册5500多份、仪征市企业职工学法用法读本4000多份、免费接待法律咨询4300多人次。另一方面,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侧重于由企业承担责任。例如在环球船厂承揽工程的浩瀚船舶劳务有限公司(外地资质,未在仪征注册),今年6月16日,由于双方就合同外“开刀”工程量及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施工队认为船厂没有全额给付工程款,准备将工人工资打折支付,导致工人领不到全额工资后有15人到省政府上访、个别工人爬塔吊,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行为。针对上述情况,开发区政法委及时指出该船舶企业录用没有在本地注册外地施工队,资质不全,存在把关不严责任;另外,发生矛盾纠纷或有恶意欠薪行为时,劳动部门难以处置,无法向外地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其支付工资,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根据刑法规定,难以打击和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区政法委和市人社局责令船舶企业支付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规范经营为抓手 让民工工资得以保障
船舶企业在工资发放过程中不规范行为有:一是部分船舶企业没有将工资款监督发放到工人手中,而是施工队负责人直接从厂方取走工程款,工资是否发放到工人手中,部分船舶企业认为是施工队的事与船厂无关。二是工程款结算后,部分船舶企业没有要求施工队将工资发放表报到厂部,船舶企业没有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备案。三是部分船舶企业没有按照仪征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第47号文件及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没有按标准收取工资保证金;不收或少收工资保证金,增加了处置欠薪行为的难度,也增加了帮助工人维权的难度。如国裕船厂现场施工队南通鑫晟船舶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国裕船厂施工7个月,结算工程款并发放工资4次,428个工人应收取保证金120多万元,但实际只收取12.5万元,欠发工人4至6月份工资330多万元,未结账的工程款只有200多万元,全额发放工人工资短缺100多万元,船舶企业不收或少收工资保证金增加了维权难度。为了保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仪征经济开发区以市政府2009年47号文件规定为依据,不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单位,将由劳动部门作出处罚;工资发放监管不到位的企业负主要责任。通过反复细致工作,最终由国裕船厂协调解决,发放了428名工人工资。
部门联合为抓手 使民工权益不受侵害
部分船舶企业施工队存在负责人支取工程款后,没有全额发放工资,每月仅向工人发放几百元生活费,工人对结算情况不知情,两、三个月后,累计欠发工人工资款数额增大,若工程亏损,施工队负责人就不发工人工资,卷款潜逃,导致工人越级上访。近年来,该区积极同劳动、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络,并取得外地同行支持,从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入手,先后奔赴南通、淮安、南京等地多次调查取证,必要时通过公安部门上网追逃,取得了明显效果,有效地为民工兄弟化解困难,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