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所成为广柴股份最大股东
2011-09-29 08:34 | 国际船舶网 配套动态
中船重工消息:日前,711所与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合资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该所参股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正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参股广柴后,711所成为广柴股份的最大股东,该所将利用这一契机,充分发挥技术、管理及集团发展的优势,促进广柴股份更大的发展。同时,通过双方在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方面的全方位合作,进一步优化711所的产业布局,积极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柴油机产业的发展。
作为国内惟一的舰船柴油机研发机构,711所肩负着振兴中国船用柴油机产业的历史使命,长期以来,一直寻求具有共同价值观的合作伙伴,共同致力于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柴油机产业的发展。创建于1911年的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柴油机制造企业之一,曾经诞生了中国第一台柴油机。长期以来,广柴股份一直秉承独立自主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生产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柴油机产品,创造了连续20年盈利的佳绩。
711所与广柴股份的合作已延续16年,该厂目前的3个产品系列中有2个是由711所设计。其中,G32系列柴油机是我国自主品牌最大功率中速柴油机,也是广柴股份最为重要的利润来源。长期的合作,使711所的柴油机研发能力得到了广柴股份的高度认可,双方在相互了解和沟通的基础上自发融合,在合作和交流的过程中建立起了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
目前,由于广州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此次合作适逢广柴股份面临搬迁扩能规划。711所参股广柴股份后,将首先协助其进行工厂新园区建设规划工作,进一步明确新广柴的发展目标和规划,在此基础上,协助广柴股份建设一座全新的现代化工厂,进一步增强其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