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某造船厂拖延支付款 2011-11-18 08:09 | 湖州晚报 公告公示 湖州吴兴某造船厂与被执行人陈某之间有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造船厂于2009年为陈某定做一艘货船,总造价107万元。然而货船完工交付后,陈某却以船舶有质量问题、交付期拖延等理由,拒不支付最后的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员多次联系,陈某以不服法院判决为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也找不到他本人。在百般无奈下,被告申请执行,吴兴法院介入后,通过海事部门协助,扣留被执行人所有的船只。据了解,这在全市范围内还是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