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船厂改建报废船舶被查

2012-04-22 21:10 | 江苏经济报 船厂动态


 

4月12日,镇江市船舶检验局对一船舶修造公司私自违规改造3艘船舶的违法行为,及时给予查纠处理。

近日,镇江船检部门接到举报,一船厂进行报废船改造。接报后,船检部门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船厂施工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1艘船舶正在拆解,另外2艘正在进行改建施工,并且没有办理任何施工手续。据船舶检验局船检科负责人讲,私自改建船舶,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船舶检验相关规定明确,船舶建造或改建,必须先将图纸送交当地船检机构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船舶检验手续,方能进行施工。

船检部门表示,一旦报废船舶改建完成,从事货物运输,将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很大威胁。对此,他们于当日下发了停建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

泰兴海事组织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

从4月11日开始,泰兴市地方海事处组织海事执法人员按照省、市两级海事主管部门要求,对辖区水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

此次大检查历时12天,主要检查辖区客渡船舶、水上水下作业现场、危化品运输船舶、通航秩序等。为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该处组织海事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尤其是针对近期水上出现的事故案例,认真分析事故起因,吸取事故教训。同时为了确保安全大检查效果,该海事处成立了安全大检查督查小组,专门督查、检查安全大检查的相关情况。整个大检查期间,泰兴市地方海事处将突出隐患整改,注重强化服务意识,解决一些存在的问题。周 牧

泰州海事与渔政联合执法

规范长江捕捞生产

为进一步规范长江捕捞渔船生产作业,深化《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的实施,泰州海事局执法支队与江苏省泰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于2012年4月6日续签了《联动巡航执法方案》,就联动巡航执法组织机构、执法目的、执法内容以及信息交流提出要求。

自2006年起,泰州海事局水上执法支队与泰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实行联动巡航执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活动,进一步改善长江泰州江段的通航环境,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和渔船的正常捕捞作业。7年多来,泰州海事渔政共开展联动巡航执法55次,出动执法船(艇)132艘(次),参加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查获非法捕捞作业71件,保证了辖区生产安全、交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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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镇江报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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