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立首笔船舶吨税总担保业务
2012-04-24 16:21 | 天津日报 公告公示
2011年12月底国务院第610号令公布,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由于船舶吨税缴纳未纳入电子支付系统,为了提高应税船舶入关效率,天津海关组织包括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在内的少数几家重点合作银行,在条例公布后即面向重点船舶代理公司进行船舶吨税总担保业务的推介工作。在天津海关组织的船舶吨税总担保业务的推介会上,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就总担保业务及优势进行了宣讲,得到了天津海关和与会企业的高度认可。
3月23日,中信银行天津分行成功开立首笔船舶吨税总保函。此笔业务的成功办理,开启了中信银行与船舶代理公司、货运及货代公司新的合作领域,丰富了业务品种,并将中信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海关的合作又向前推进一步。
目前,天津市仅有4家银行具备开立税款总担保业务的资格,天津分行快速反应,抢占了市场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