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建立“海河”船舶检验联合工作机制
2012-05-09 16:50 | 浙江在线 船级社
由于港航部门和海事部门的职责分工,存在“岸上”和“海上”的管理差异,给嘉兴市船舶生产企业带来了一些不便。为合力推进嘉兴地区船舶建造质量,服务航运业发展,助推嘉兴海洋经济发展,日前,嘉兴海事局与嘉兴市港航管理局签订船舶检验联合工作机制备忘录,双方在水上安全监管联络、疑难船舶安全隐患沟通、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定、海船吨位丈量复核等方面达成共识。
根据备忘录,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和嘉兴海事局各自确定联络部门和联络员,负责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联合确认和船舶吨位丈量工作的协调;在实施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联合确认和船舶吨位丈量工作过程中,当存在执行验船师和海事执法人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时,将意见汇总至联络员,由双方联络员进行协调;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及船厂提出具体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后,经市港航局确认,再向嘉兴海事局提交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市港航局在受理船舶吨位丈量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嘉兴海事局;嘉兴海事局吨位丈量复核人员在实施船舶吨位丈量复核工作后,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将复核相关信息通报给市港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