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船厂应对船东恶意弃单

2009-04-09 10:03 | 国际船舶网 船厂动态


    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国内船厂被撤消订单110艘、274万载重吨。

    如何防范“船东恶意弃船”俨然成了“2009船舶工业应对金融危机高峰论坛”的焦点话题。

    造船企业保质保量做好订单,是防范船东恶意弃船的最好办法

    “由于船东融资能力及支付船款能力受到极大影响,船东弃船现象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给相关船厂和相关行业造成了极大的潜在风险。”4月7日,上海耀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耀良如是说,“不少是船东找各种借口主张造船合同无效或者故意刁难导致船厂无法按期交船的弃船。”

    随着船东弃船、撤单数字有上升趋势,船企应诉船东弃船的案子也越来越多。

    顾耀良介绍,船主可以用很多手段弃船,如造船合同生效的条件;船厂与船东签署的各种文件合同是否一致;船东提出的修改要求时,船厂是否记录以及要求延期;船厂向船东提供图纸时间过晚导致船厂无法按期完工;船东提供主要设备时是否按时;船东迟迟不确定船厂完工的书面文件等等。

    “除造船合同本身外,船舶建造还涉及大量相关文件,包括规格书及图纸等。如果没有对有关内容、用词及时间的一致性严格审核,导致文件冲突,船东便可能达到弃船的目的。”顾耀良介绍,一旦船东有意弃船,其方式防不胜防。“有一次,船东派了一个专家偷偷上 船,拍了很多局部照片,最后在法庭上出示这些局部没有达标的照片。”

    “有时候船东和船厂之间是靠约定俗成来办事的,如订船的时候讲明是要散货船,但合同签订后,船东不断修改。”顾指出,这些习惯做法都有隐患。

    但是,无论对手多么狡猾,应对的最好方式只有一个。中船重工集团公司711研究所所长金东寒提醒:“造船企业保质保量做好订单,是防范船东恶意弃船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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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东弃单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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