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修改《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2012-07-15 16:24 | 中国船舶报 船级社
中国船级社(CCS)最近修改了《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修改后的《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
据悉,CCS本次修改是在《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5的基础上,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各船舶设计单位以及高速船航运公司、建造企业和验船机构的经验与意见,同时结合国内对新型高速船的开发需求而进行的。修改后的《规范》将更适应当前我国海上高速船发展的需要。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了穿浪船总纵弯矩计算时的船型系数,并在双体船总扭矩计算中合理引入了营运限制修正系数;补充了总强度的常规校核方法;修改了纤维增强塑料高速船单板结构层板和夹层板面板的最小板厚要求,同时在单板结构层板厚度计算中引入了板格长边与短边之比的修正系数;新增了尾轴架强度校核的具体规定;增加了结构防腐的要求;修改了“板格理论”屈曲应力和平均极限应力公式;修改了瘫船起动、机舱出入口设置以及海水进出口阀关闭等要求。
同时,CCS本次全面修改了原《规范》附录2“船体结构直接计算指南”,其中包括:采用公式法确定结构外载荷时,对外载荷如何施加到船体结构上作了具体规定;补充了结构细化网格计算内容,以便对预计结构高应力区进行精细计算;明确了直接计算中总强度、局部强度和细化网格分析3个不同层次强度校核的应力衡准;新增了屈曲强度校核中“加筋板格极限强度校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