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滚装船竟然“冒充”豪华游轮
2012-07-25 16:52 | 中国消费者报 船舶动态
豪华游轮是指以在船上娱乐和停靠地观光游览为目的的船舶,内部一般设有供乘客生活使用的一切设施及各式各样的娱乐设施,能够满足舒适的奢华生活水平要求。在宝中旅游—江西观光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观光国旅)看来,一艘客货滚装船也能叫做豪华游轮,可不久前参加了该公司推出的“乘中韩之星豪华游轮,顿顿享韩国美味”的所谓“韩国休闲养生十日游”的游客却不这么认为,纠纷由此而产生。
5月12日早上6时,中国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紧急调运直升机,将“中韩之星”船上一位赴韩旅游回国的七旬老太送往山东威海救治。被救治的老太名叫熊玉珍,因旅行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抢救15天后才脱离生命危险。但时至今日,熊老太仍卧病在床。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熊玉珍的儿子李先生后悔不已。7月11日上午,李先生对记者说,今年4月初,他看到了“韩国观光养生十日游”广告,其中宣称“乘坐"中韩之星"豪华游轮,感受非凡魅力”……见活动行程安排丰富却不紧张,既有豪华游轮、韩国美味佳肴,又有保健医生随同,是“为老年人量身打造的轻松养生之旅”,李先生便赶紧为母亲报了名,并交了2880元团费。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趟所谓的“休闲养生之旅”,却差点让母亲丢掉了性命。
回忆起整个行程的始末,熊玉珍老人仍然心有余悸。7月11日,依旧躺在床上的熊玉珍语速缓缓地告诉记者,随团出行的共有120名老人,没有一个人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直到5月6日登船,老人们才得知不签合同的原因。原来,广告宣称的豪华游轮实际是一艘客货滚装船,船梯又高又陡,像摇摇晃晃的铁索桥,踏板还是活动的,老年人提拿行李上下船时都提心吊胆;寝室男女混住,少则10人一间,最多的一间住了28个人,拥挤闷热,床铺低矮,公共厕所与洗浴间不分,满地都是水,无法洗漱安眠;而广告中宣称的“韩国美味顿顿享不停”,实际上多是以辣椒泡菜为主,让老人们难以下咽。“导游擅改行程,让我们每天都感到很疲劳,这与宣传的休闲养生之旅有着天壤之别!”和熊玉珍同团旅游的刘老太介绍说,旅游期间,这些年逾七旬的老人们基本上都是每天早晨6点起床,晚上9点以后才能回到宾馆休息,到什么景点都是走马观花。特别是5月10日,从中午12点开始就安排购物,直到晚上8点才吃晚饭,10点多才回到宾馆睡觉。出发时心情兴奋的老年人,回来时却一个个沮丧至极……
未与游客签合同熊玉珍的家人认为,恶劣的乘船环境,过于紧张的行程安排,是导致老人突发疾病的主要原因,作为此次旅游的主办方,观光国旅难辞其咎。
7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洪城路国贸广场A区7楼的观光国旅采访,但该公司董事长张权拒绝对豪华游轮变身客货滚装船之事作出正面回应,对旅游行程中擅改行程、增加购物时间等问题也不愿多谈。记者问及“为何没有签订旅游合同”时,张权称参加旅游团的老年人是由南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报名的,该公司已与该协会签订了旅游合同,所以不需要分别与参团老人签订合同。张权同时表示,愿意对旅行中突发心脏病的熊玉珍补偿1万元。
7月12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此次旅游活动的主办方南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此事的该协会健身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曾菊根表示,广告宣传单页都是观光国旅印制的,他们只是负责组织南昌市各辖区的老年人报名参加活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建议记者找观光国旅了解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曾菊根不但是南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健身旅游组委会的成员,而且还是江西观光国际旅行社广润门分公司的副总经理。
旅行社涉嫌欺诈7月12日下午,针对记者调查了解到的上述情况,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水表示,旅行社和游客是订立合同的两方,除游客授权南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签订旅游合同外,双方必须订立合同。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张海水律师还认为,不管旅行社与旅游者有没有签订旅游合同,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事实。在组织旅行时,其广告宣传称“乘中韩之星豪华游轮、顿顿享韩国美味”等内容,直接影响到旅游者是否参与旅游,具备了促成合同的主要条件,属于合同要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如果观光国旅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则应视为违约,甚者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旅游者可采取相关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