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外强征封条费遭抵制
2009-04-22 10:25 | 国际船舶网 船东动态
继马士基带头增收码头操作费(THC)引来货主集体抗议后,又一家班轮公司东方海外货柜航运(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海外”)准备征收的一项“集装箱封条费”,惹来港澳和内地多家货主协会的集体抗议。
可多收数十亿元
根据东方海外
深圳市国际贸易货主协会秘书处肖虹告诉CBN记者,“封条费实际上就是在集装箱的后面贴一张纸,也就是班轮公司曾经在厦门征收并被抵制成功的‘铅封费’,只不过改换了一个名头。”
2004年,马士基在厦门口岸连续将本该免费提供的每个“铅封”收费从10元、25元一直提升到45元。由于遭到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和厦门市外经贸易企业协会等3家协会的联合抵制,收费于2005年被取消。
东方海外此举同样遭到了货主的联合抵制。
这不是三协会第一次联手。2月份,他们还联合发文,动员行业共同抵制马士基增收码头操作费(THC)。
“官司”虽然打到交通运输部,但后者对该“市场行为”并未强行干预。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班轮公司跟进增收THC,仅此一项,中国货主每年需多交200多亿元。
很多公司都在收
肖虹告诉CBN记者:“我国货主通常采用FOB(离岸价格)模式,按照该模式,海运费由买方承担,但是班轮公司却巧立名目向卖方收费,如打单费、换单费、码头操作费、燃油附加费、旺季附加费等有十多项,而且他们想什么时候收就什么时候收,想什么时候停就什么时候停!”
对此,东方海外负责投资公关的沈志澄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称:“类似封条费这样的附加费,很多公司都在收。如果他们(货主和货代)不把这些附加费计算在成本里面并且据此跟客户谈价格的话,就应该想想自己做生意的方法了。”
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秘书长许晓明对CBN记者表示,收取集装箱封条费是班轮公司利用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制度漏洞,转嫁经营成本。他认为,班轮航线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性,货主和货代们的可选择余地并不大。
业界一种相对极端的看法是,航运越不景气,班轮公司运费越低,一些航线上甚至出现“零运费”,于是班轮公司只能通过征收THC、封条费等方式谋求利益。沈志澄对此不予置评,但他表示:“附加费和运价,都是公司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业内人士认为,在本轮航运周期低谷,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可能成为压垮华南数万家出口加工型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